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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就这么不要脸呢?
这么肉麻的话都说的出口!
关键是婆婆还真信了!
她突然都想哭,跟这种人做妯娌,真是气都气饱了!
中午吃完饭,孔嫣先跑到房间里坐了一会儿,等大家伙差不多都午睡了,才装模作样的去了厨房,从灶洞里掏出烤熟的红薯。
黑不溜秋的红薯一掰开,露出里面粉白色的肉,香喷喷的,靠近表皮烤焦的地方微微泛红,尝了一口,粉粉甜甜的。
这边种的是白心红薯,吃起来比较干,不像她以前吃的红心,有点水,不过这也很好吃。
红薯不大,几口就吃完了,然后将皮扔到灶洞里,还拨了拨灰给遮掩住。
洗了手,心满意足的回到房间。
宋清风依旧在练字。
见她回来抬眼看了一下,目光在她的脸上绕了一圈最后落到嘴边的黑灰上,握着笔的手微顿,最后低下头继续。
孔嫣觉得他的眼神莫名其妙,也没在意,一扭身子坐到他旁边。
也不睡觉了,反正天天下午有的是时间给她打盹。
就盯着他!
想到他下午累死累活的样子就觉得畅快!
从口袋里掏出昨天剩下的大豆,咯嘣脆的嚼着。
然后十分不要脸的凑近,只要他写出一个字,就立马露出嫌弃的模样,怕语言表达不出这种感觉,还特意夸张的摇摇头,偶尔还叹一口气,用一种“咋这么丑”的眼神看着他。
十分拉仇恨!
宋清风额角青筋直跳,最后写字的手渐渐握成拳头。
孔嫣见状,赶紧坐正。
狗子又生气啦!
想了想,又觉得这样的自己太怂了!
有点不服气!
眼睛咕噜一转,起身跑到自己的箱子里拿出信纸和笔,这是她用来给家里写信的。
笔是钢笔,还是原身上高中时跟人攀比,父母没办法给她买的,八十多呢!
坐到原先的位置上,十分显摆的放到桌上,为了让他看清,特意放的比较近,然后慢条斯理的灌好墨水,瞅了他一眼,见他没什么反应。
小样,心里还不定怎么羡慕呢!
将信纸抚平,握着钢笔开始写字,就对着他的书抄一模一样的话,一边写还一边念叨,“哎呀呀,太久没写字了,都不会写了,怎么这么丑呀?”
她从小就被她妈逼着上辅导班,学过画画,学过钢琴,学过跳舞,还学过书法,其他的都不咋地,就字学的挺不错的,因为她发现每次考试只要把字写的好看些,哪怕和同桌答案差不多,她的分数都要高一点,所以在吃过这方面的便宜后很是认真的下了点功夫。
她当初学的是赵孟頫的书法,字体骨架劲挺、宽绰秀美,虽不算学有所成,但也比平常人写出来的字要好看很多。
十分嘚瑟的将信纸拿起来吹了吹,然后伸长脖子瞄了一眼他的,恨不得鼻孔朝天。
宋清风自然知道她是故意气自己,心里有火发不出,猛的一起身,直接朝床走去。
孔嫣还在疑惑他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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