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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章 碎叶城西秋月团(第2页)

文忠正色道:“宛王莫非是害怕汉使觊觎大宛?真是笑话!大汉地方五万里,坐拥四海,为天下富;宛之地方五百里,国小民贫。岂有舍其文轩,邻有敝舆而欲窃之;舍其锦绣,邻有短褐而欲窃之;舍其粱肉,邻有糠糟而欲窃之者也?”

寻常汉人自持天朝上国,自然看不上大宛这戎狄之邦。但任都护作为时代的异类,偏就是个窃疾的家伙,吃着西域这大碗里的菜,眼睛却盯着大宛这小碗里的肉,荤素均衡才好下饭啊,富饶的土地只嫌少,不嫌多。

宛人自觉理亏,告罪后也只同意在郁成城中交接天马,他们找的理由是:“贵山城近来闹了马疫,死了许多天马,不可前往。”

大概是怕得罪了文忠和都护府,在送了他一些大宛特色的金银器作为礼物外,更在两匹贡马之外,牵来了一匹肩高足有八尺的汗血马:

“此大宛王之马,名为‘象龙’,闻安西将军好名马,愿赠与任都护为坐骑!”

……

此时的任都护,已翻过了葱岭雪山,抵达了草木正旺的碎叶水(吉尔吉斯斯坦楚河)畔。

碎叶水的冲击扇阻止了西部沙漠的侵蚀,为此地带来一片水草丰美之地,故名碎叶川。

后世,此处已在国境之外,楚河流域成了吉尔吉斯的首都。任弘之所以知道这个地方,只因为一个人,一位所有中国人都耳熟能详的人物,他生而能吟诗,长而动天下,死而传千年!

而现在,这地方却阴差阳错,成了任弘家族的领地。

什么叫吃软饭!夫妻财产共有,老婆的就是他的!

放目望去,牛羊在河边咀嚼,马群在清澈的河中饮水,头戴高尖帽的牧民挥舞着鞭子驰骋往来,见到瑶光的旗帜后便过来拜见,献上马奶酒和干酪,不论男女老幼,对他们的新领主都十分恭敬,而瑶光会礼貌性地品尝一点。

作为长公主,瑶光少时便能按着乌就屠揍,而作为任弘的夫人,汉军在赤谷城的大胜也给她带来了更多威名。

“良人觉得此地如何?”瑶光有点炫耀的意思,她作为大汉安平公主,也有一县作为食邑,只是户数比不上西安侯,可如今加上这数百里草原,顿时就不虚了。

但如何治理此地,她还是想听听任弘的意见。

“应该开一座窑,烧出第一块砖胚。”

任弘指点着平坦的碎叶川:“然后让匠人挑一处地方,在这建一座小城吧,三里之郭,郭门外屹立起高高的汉阙。”

“就叫碎叶城!”

任弘知道自己这一路来在寻找什么了,于阗和莎车,都不是他为淘玉者们划定的旅途目的地,碎叶川才是。

在群山所夹的盆地中,大宛所在的费尔干纳自然最为富饶,其次则是伊犁河谷,再次为热海盆地,在其西边的碎叶水不太引人注目。但这儿却是丝路北线从乌孙通往康居的必经之地,往西数百里,便是康居国都赖水。历史上,一个叫陈汤的副校尉会在那大显神威,那便是大汉军队能走最远的地方。

现在,却不一定了。

这座拔地而起的碎叶城,将为丝绸之路上来往的旅人提供着水源和安全庇护,也会成为大汉直接控制力在葱岭以西的桥头堡。

但此地仍不是终点,或许只是像陈汤那样的,无数汉人冒险家故事的起点,也是他们家族史诗的开篇!

任弘下了萝卜,行走在这片土地上,伸出手后,指尖正好能摸到及腰高的牧草,挠得他心痒痒的,忽然对一旁的瑶光说道:

“吾妻,我想要要给驹儿取什么名了。”

“终于想好了?”驹儿只是她们长子的小名,瑶光可等正经名许久了。

任弘笑道:

“就叫他‘任白’!”

……

PS:第二章在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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