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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见岳父岳母(第1页)

马东阳听叶晨说还有的救喜出望外,但是没有去打扰叶晨。

叶晨拿出了来时买的一次性银针,这些一次性银针已经消毒好了的,可以直接使用,于是把小玲盖的被子掀开。然后对马东阳说

“你来把小玲的衣物给去掉,只留下贴身衣物,这样方便我施针。”

叶晨不容置疑的说道,白血病是一种血液坏死病,遍布全身,自然要褪去衣物叶晨才能施针了,这不是一小部分的施针,而是全身部位都要施针。

“嗯,好的。”

马东阳马上就去把小玲的衣物脱了,只留下了贴身衣物,他不相信叶晨会在这种关头占他妻子便宜。

“我要开始施针了,你在一旁不要出声打扰我。”

叶晨认真的说道,现在他可没什么心情去看小玲的身材,这是关乎人命的时刻,容不得半点差池。

“是的,老大。”

马东阳点点头说道

于是叶晨拿起了针,非常的快速手起针落,不到3秒,小玲的身上就多了十多根银针,然后小玲的身体就开始发红,过了一会叶晨再次在小玲身上扎了十多根银针,慢慢的小玲身体有些部分颜色呈现出了黑红色,这些就是死的血液,接下来要把这受感染的血液,集中到手臂上,然后用针刺破血管让这些受感染的血液流出来。

马上叶晨就手起针落又扎了十几根针下去,这时的小玲看起来像个刺猬一样,全身都是银针。

慢慢的小玲的手臂充满了黑红色血液,这些就是受感染的血液,叶晨拿出了一根银针直接扎破血管让这些血液流了出来。

很快手臂就开始流出了鲜红的颜色,叶晨见状,马上就扎了几根针下去止血,并刺激伤口加速愈合,很快这个伤口就结痂了。

但是这还没完,叶晨把之前扎的针全部拔下,然后继续扎了十几根下去,这次是要杀死病变的造血细胞,如果不杀死这种细胞的话,整个过程就白费了,因为这种病变的造血细胞还会继续大量的增殖白细胞。

良久叶晨终于杀死了这种病变造血细胞,累的是满头大汗,把针全部取下,对马东阳说

“你妻子我已经治好了,我这次带来了野山参,你现在就煲汤给她吃下去,全部不要浪费。然后你妻子明天气色就会好点了,过个半个月就能恢复过来了。”

马东阳一听自己的妻子被治好了,马上就大喜对叶晨说

“太感谢你了,我发誓以后你让我干嘛我就干嘛,让我往东绝不往西。”

说完马东阳又要跪下来,但是马上就被叶晨扶了起来。

“你别激动,你以后跟着我是要干大事的,别动不动就跪下懂不?”

叶晨对马东阳说道

马东阳不说话,只是憨厚的对叶晨笑了笑,然后就拿着叶晨带过来的野山参去煲汤了。

“滴,恭喜宿主,马东阳对宿主的忠诚度提升至100点。”

叶晨看着马东阳走去了厨房,不一会儿就听到了系统提示,嘴角微微翘起,看来马东阳这辈子都不会背叛我了,这个人以后可以非常放心的把重要事情交给他。

跟马东阳聊了聊天,看时间不早了,3点多了,今晚还要帮落思雨的父亲治脚呢。

于是叶晨再去了一趟x市最大的市场,买了一些像野山参这类大补的东西,花了十多万,打算把这些东西当做礼物送给落思雨的父母,毕竟是要去见自己的未来岳父岳母,当然带的东西不嫩寒酸啦。

叶晨打的到了落思雨家楼下,提着一大袋礼品进入了电梯,来到了落思雨的家门口。

砰砰砰,叶晨敲了敲门。

不一会儿一个长的跟落思雨有几分相似的中年妇女出来开了门。不用说这个女人肯定是落思雨的母亲。

“你是?”

落思雨的母亲对着叶晨问道

“噢,伯母,我叫叶晨,叶子的叶,早晨的晨。我是思雨的男朋友,听说伯父脚受伤了,我可以为伯父医治好,我还顺便带了些礼物来。”

叶晨对落思雨的母亲笑道

“哦,原来是思雨的男朋友啊,我早早就听思雨说你今天要来咱家,所以我特地加了几个菜。快进来快进来,思雨在里面等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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