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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了,饿死了我,终于上菜了!不闲聊,开吃!”
阿丑为了等晚上的这场盛大宴席,刻意没有吃午膳,肚中早就饥肠辘辘,看的直流口水,喜形于色。
“这盘银脊刀鱼,可是咱们天鹰客栈的招牌菜,张屠夫的刀功,大厨用独门秘制手法,加上各种香料,用油猛火爆炒,色香味俱全,无比馋人。
这一盘一斤重的银脊刀鱼,就是十两银子的天价,那可是连县城富户都很少舍得花钱来吃的好东西。来,尘哥儿,阿奴姐姐,快吃!今天是大小姐请客,有钱,不用咱们掏钱,甭客气!”
阿丑眉飞色舞,朝苏尘和阿奴介绍着,说道。
他在天鹰客栈当伙计好些年头,天天端盘子上菜,对这些色香味俱全的佳肴自然是如数家珍一般的熟悉。
只是,以前他从来没有机会尝一尝,只见过那些江湖大豪客、大富商们吃过这些佳肴的美味。
现在他终于有机会坐上桌,好好的品尝一下它们的美味了。
大厅里,各个桌席,众青年豪侠们一直在留意阿奴小姐的这一桌。他们听见阿丑在大吹大擂这佳肴如何出色,纷纷摇头,不由流露出不屑。
区区几盘太湖珍品而已,他们早就吃腻了,都懒得下筷,有什么值得大书特书夸耀的。
这阿丑也不知是什么出身来历,既然有资格入席这吴郡最高端的豪侠晚宴,还如此掉身价,目光全放在了这几盘菜里面。
宴席上,阿丑切了一块最肥嫩鲜美的红烧猪头肉,夹给阿奴,道:“阿奴姐姐,你看你真是太瘦了。这是张屠子的刀工专挑最肥的切,大厨炒的手艺,最是肥油鲜美!你多吃一些,长胖些。那些瘦的肉没啥油水,我就吃了!”
阿奴笑着,推回去说道:“姐姐胃口小,吃不了那么多。阿丑你吃,正长身体练武的时候,多吃些肥肉,有油水,才长力气。”
。。。
银脊刀鱼!
苏尘看着面前的一盘香气扑鼻,鲜美的银脊刀鱼,沉默良久,愣是没动筷子。
五年前他在周庄老家,还是十二岁懵懂天真少年的时候,天不亮就下河捕鱼,便曾经在小河中遇到过一条七八两重的银脊刀鱼。
它在河中,犹如一缕灵动的银丝光线,浮上水面想吃他投下的鱼饵,被竹筏上挂着油灯火光一照,夜色之中璀璨动人。
捕这银脊刀鱼,需要心静,气沉,眼准,手快!非常考验一个渔民的功力。
如果他那时,捕捞到那条七八两重的银脊刀鱼,卖给天鹰客栈,少说也能卖上七八百文的铜钱。
或许,这些铜钱便能缓解家里的窘困。甚至可能让爹娘,打消将他卖去县城大户人家的念头。
这盘中一条小小的银脊刀鱼,足以改变他此生的命运。
可惜!
被那臭乌鸦给叫唤一声吓跑了。
他终究还是没能抓到那条鱼。
也终究,什么都没改变。
阴差阳错,他颠沛流离来了姑苏县城,和阿丑各自投奔药王帮和天鹰门,从此踏入了江湖成了一代高手。
苏尘心中感叹。
时过境迁,短短五年已经变化了太多。
阿丑没注意到苏尘的神色,大口大口的吃着一盘银脊刀鱼的佳肴美味,想要补回昔日在天鹰客栈当小伙计,天天挨骂,却未曾有机会吃过这些美味的遗憾。
阿奴连忙劝道:“阿丑,你慢点吃,小心被鱼刺噎着!这鱼要细嚼慢咽,才能挑出鱼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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