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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费利克斯(第1页)

费利克斯,是德洛斯帝国最荒淫的凯撒亲王之子,在德洛斯帝国,有两大著名种马,一个是丹尼斯家族族长沙伦伯爵,另一个便是凯撒亲王,这两大种马女人无数,子女无数,数量之多,堪称德洛斯帝国之最。

如果单论女人数量,沙伦伯爵的女人比凯撒亲王还要多,不过这老兄没什么品味,丑的,美的,胖的,瘦的,他是来者不拒,而在这方面,凯撒亲王就比他强多了,不是美女绝不要,而且为了寻求美女,他干过很多荒唐的事,比如因为看上了某个小国的公主,求婚不成,他便带兵攻打,历经数年战争,直到把小国公主抢到手,而付出的代价,损失,他通通不会放在心上。

凯撒亲王很荒唐,而他所生的子女,也有很多异于常人,费利克斯,便是其中一个。

如果用一句动物来形容费利克斯的话,疯狗,最为贴切。

此人从小性格就非常残忍,因为他的侍女不小心打碎了他的杯子,他一刀便将侍女捅死,他母亲责备了他几句,他居然要和母亲动刀子,正因为这样残忍无情的性格,导致他的母亲很不喜欢他,于是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把他送给了德洛斯一位著名剑士为徒,结果没过几年,那位著名剑士便被费利克斯杀死,他母亲没办法,只得将他送来萨利亚学院。

而在萨利亚学院,费利克斯也是时常惹祸,从入学到现在,死在他手上的无辜学员,都已经超过百人了,要不是因为他的身份,他早就被驱逐出去了。

费利克斯手持一把荧光剑走上擂台,虽然他只有十六七岁,但他的脸上始终带着狠毒的神色,这不是装出来的,而是天生如此。

哧——

还没等导师宣布比赛开始,费利克斯便抢先向雷蒙发起了进攻。

导师无奈摇头,只得喊了一声:“比赛开始。”

滋滋滋滋——

光剑不停向雷蒙削去,这正是费利克斯的打法,一旦动手,绝不会停,不死不休。

“雷蒙这次惨了,居然碰上了疯狗。”

“被这条疯狗,简直是永无宁日,你们还记得去年他和罗依打的那场吧?罗依打败了他,结果他天天去找罗依,而罗依又不敢杀他,结果一次失手,便被他给杀了。”

“你们小点声,要是被费利克斯听到你们骂他,你们就别想活了……”

“嘘嘘……”

台下小声议论着。

借势躲闪,巧之境界!

雷蒙没有还手,在光剑劈斩中不断闪躲,他在尝试伊莱使用的巧之境界。

看到费利克斯的光剑横斩,他立刻顺势后退,而在光剑收回的瞬间,他猛然一剑刺出。

顺势躲开,借势而上!

费利克斯左肩中了一剑,不过因为他身上穿着的二十级铠甲,而雷蒙又没有施加时空之力,所以这一剑,根本没有伤到他。

费利克斯嚎叫了一声向雷蒙扑去,他发觉雷蒙的攻击无法击破他的铠甲,便想接近雷蒙,近身作战。

看着双眼赤红,嘴里像疯狗一样不停嚎叫的费利克斯,雷蒙微微皱眉,他以为费利克斯排在名人榜第三,多多少少应该有些特别之处,哪想到在他身上,根本看不到任何亮点。

相比之下,德维特和伊莱,比他强太多了。

雷蒙心念一动,长剑平伸,向费利克斯当胸刺去。

哧——

破空声音响起,就听噗哧一声,费利克斯的二十级铠甲形同无物,雷蒙的长剑毫无阻碍的刺进了他的胸膛。

费利克斯张口吐出一口鲜血,低头看了看胸膛里面的长剑,大吼了一声,继续向雷蒙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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