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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来,当年灭了西瀛国,还有小金的一份功劳。
因为有它坐镇,人人都知逍遥派有神龙庇护,所以逍遥派那时候势单力薄,只有龙云轩等人镇守,依然在那场大决战中掳了头功。
自那以后,龙云轩对小金便多有照顾,离开逍遥派的时候专门交代众弟子,小金可以在逍遥派任何地方出入,谁都不许伤它半根毫毛。
小金性子活泼,以前林若溪养它的时候,也不拘着它。后来先生养它的时候,更是对它温柔体贴。主子们不在,小金简直如鱼得水,索性在逍遥派漫山遍野地到处乱跑,乐不思蜀。
这一乐就乐过去了好多年。
直到三个月前,小金在逍遥山上突然看见一个小女孩。
那小女孩大约是上山采药的普通百姓,突然捡到了一条小金的徒子徒孙。那龟儿子小徒孙居然是朵小白花,跟当年的林若云一样在小女孩面前装可怜,伺机咬死小女孩。
小金大怒,当天就要收了小徒孙,让小徒孙重新转世投胎。便在它吸尽徒孙的毒液,要取它性命时,小女孩找到了那个山洞。
小金眼睁睁看着小女孩将半死不活的小蛇带走,如同珍宝般藏入袖袋,登时想起自己的主人林若溪,眼红得嚎啕大哭,差点没在逍遥山引发海啸。
待哭完之后,小金上路了。
它坚信主人绝对不会不要它,定然是被死太监控制住了。既然先生不帮它,那它就自力更生。因此,有骨气的小金童鞋做了一回离家出走的坏宝宝,发誓要跑回轩辕王朝找到林若溪。
只可惜万事有利有弊,小金没想到经过这么多年的放养,它早已不再是以前的小金,甚至不是先生喂食类固醇后的小金。现在它体型又大了一圈,简直是肥猪中的超级大肥猪。
这样的体型别说趴在主人的小火焰上睡觉了,只怕想流氓一下吃点先生的豆腐都不行。所以,万分自卑的小金童鞋,一离开逍遥派,就打算洗心革面——减肥。
既然要减肥,那就不能再吸食同类的毒汁和血液,以免营养过剩。
所以,吃虫子吧!
于是,这一路上,小金成了灭虫大使。什么蝗虫、蟑螂、老鼠、苍蝇,见到什么吃什么,它不挑食。
也不知道是不是它来头太猛,逍遥派宗主夫人居住的山头有一群牛虻虫惊慌失措下也跟着逃窜。被它三追两不追,直接追到了这里。
原本小金的动作神速,一路上都没有给老百姓造成什么损失。那些虫虫流窜犯也只顾得上逃命,来不及为恶作祟。
可它昨晚上打了个盹,便是多睡了那么一炷香的功夫,那群牛虻虫已在养殖场制造了惊天血案。
小金雷霆震怒,昨夜便吞食了一大批牛虻虫,然后对剩余的牛虻虫步步紧追。
眼看就要将这群打家劫舍的小流氓一网打尽,不曾想,今儿个见了鬼。已经四处逃散,足足飞离镇子三百里的牛芒虫又突然汇聚在一起飞了回来。
小金做事素来善始善终,既然逃犯未尽数抓捕归案,它怎么能功成身退?所以,小金也调头又追了回来。
才潜入养殖场院子,一股熟悉的气息袭来,那甜美温馨的感觉瞬间让小金热泪盈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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