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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狼口余生(第1页)

离开米德兰旧镇后,达拉他们丝毫不敢停留,以超乎常人的速度穿过剩下的森林,连传说中的伊特怪也没有遇到一只,就已经到了泰拉克特。这样惊人的行走速度甚至打破了曾有的英雄阿拉曼他们几天步行万里的记录,可惜没人知道,达拉他们也不敢四处声张炫耀。对于这群冒险者来说,真刀实枪地和怪物干上一仗,也比面对那些羸弱又强横的术士或者魔法师好得多。

一到了泰拉克特地界,独眼就扔下达拉和厉娜,大踏步朝自己真正的目的地而去,他要穿过布洛斯草原,经风暴海湾、卡林海湾抵达卡林杉港,然后北上去锻魂城,只有在好酗酒的矮人那儿,他的“獠牙酒”才能物有所值,卖到真正的好价钱,换回真正的好兵器。

他走的时候头也不回,达拉起初还以为独眼走错路了,抱着娇妮跟在他身后喊了半天,直到一旁的厉娜不耐烦地提醒他:“别叫了,傻小子,那混蛋一开始就不打算去精灵半岛!”

达拉这才如梦初醒般朝厉娜抱歉地笑了笑,达拉本就长得英俊讨人喜欢,这一笑,更显得俊朗可亲,厉娜心里竟也莫名其妙微微一动。不过,她很快又陷入愁绪,自己这一路损失人手不说,连货物也全部丢失了,回去怎么跟伯父交代?眼下,似乎只有继续跟着达拉,到达精灵半岛,和组织在那边的人接上头,再从长计议。毕竟,她也是初次出远门,又不认识路,达拉这个傻小子看起来还比较可靠,万一发生什么事,还可以把他先推出去作挡箭牌。

娇妮现在已经能开口说话,但是大多数时候,她都一如往常地沉默,而且脸上木木的没有任何表情,显然还没有从巨大的悲痛中恢复。

不过两天来,她一直没有再发病。

虽然有着洞悉人心的本事,但她毕竟只是一个年仅6岁的小女孩,内心深处,她已经把达拉当作父亲死后惟一可以依靠的人。感应到厉娜的内心活动后,娇妮抓着达拉的手不由紧了紧。

达拉望着眼前无边无际的大草原,知道他们已经来到兽人王布洛斯的地界,大家都把这一片地区叫作“布洛斯草原”,这里终年游荡着一支上百人的兽人部落,整个泰拉克特地区所有的过客,精灵、矮人、人类对这支兽人部落无不畏惧。

兽人是极富侵略性的类人生物,他们会掠夺、抢劫其他生物,与精灵和矮人都是好几个世纪以来的世仇,通常一见面便会厮杀起来。对于人类,兽人更不会客气,除了那些实力很强的战士或者法师,其余的人在他们眼里都是可随意驱使的奴隶。

他们信仰的主神是格乌什,这位单眼的神祗无法容忍他的人民过着和平的生活,因而这些兽人即便没有与其他生物作战,也会作下次掠夺的计划或练习他们的战斗技巧。

所以,通常路经此地的任何生物都会想方设法避开兽人。尤其是女人,兽人社会是族长制的,女性没有什么地位,充其量不过是家族里的财产罢了。众所周知,男性兽人喜欢用拥有多少女人、生了多少男孩、作战本领有多高强、财富领土有多少等来夸耀自己,他们认为战斗时留下的伤疤是光荣的象征,而且会在自己身上割出疤痕,象征某个重大成就或人生的转折点。他们的巢穴通常是一个洞穴、一排木屋或一座堡垒,女人、小孩、奴隶就拥挤在这些巢穴中,为外出战斗、掠夺归来的男人服务。

不过,在泰拉克特的这片大草原上,除了兽人以外,还有两种动物也让人畏惧,那就是凶暴狼和座狼。

凶暴狼是灰色或黑色的巨狼,身长约8英尺,体重可达700磅,喜欢成群攻击,尽可能包围夹击对手。而座狼则是一种中型魔法兽,它们是恐狼的旁系,具有一定的智力以及邪恶的天性,也喜欢成群结队的生活和狩猎,通常猎食大型草食动物,偶尔,它们也会攻击类人生物,并且在攻击之前,可能已经跟踪生物数小时或者一两天了,而且一般会选择最有利的时间(比如黎明之前)或者地势(比如长有茂密草丛的开阔地带)才发动攻击。就体形而言,座狼比凶暴狼要小,它们通常只能长到5英尺,但是,座狼比起那些凶暴狼来说,拥有更高的智慧,它们有自己的语言,有的座狼甚至会讲通用语或者地精语。

这两种狼都有各自的地盘,大多数时候都互不相扰,只有在冬季,食物短缺的情况下,两种狼才会为了获取食物而大打出手。

狼群战斗的结果,可能是一群狼赶走或消灭另一群狼,这样一来,剩下的狼群就可以在更大范围内觅食而得以存活;也有可能是两个狼群融合为一个更大的狼群,这种情况对于草原生物来说是最糟糕的,大狼群由于狼多势众,往往肆无忌惮,四方奔袭,搜寻一切可以吃的猎物,所到之处,不留一个活物。饿到极点的时候,大狼群甚至会趁男性兽人外出时,冒险冲击食物丰盛的兽人巢穴。

通常,留守巢穴的老弱病残根本无力与这样的大狼群对抗,只能任其咬死巢穴里的各种牲畜和奴隶。等到强壮的男性兽人回来后,这些狡猾的狼早已跑得无影无踪。当然,这样的状况极少发生,因为狼群对兽人的畏惧,并不亚于人类、精灵、矮人等类人生物。

一旦兽人决定报复,他们往往会对整个草原上的狼群来一次大清理,弄得整个布洛斯草原都鬼哭狼嚎,犹如地狱。所以,大多数时间,狼群都不会主动去招惹兽人,毕竟,在泰拉克特,某些冒险过境的人类、精灵、矮人也差不多够它们填饱狼肚了。

眼下,已近初秋,所有的动物都在拼命地找寻食物,为即将到来的冬季储备脂肪,因为一旦冬天来临,它们往往饱一顿饥一顿,更有可能面对长时间的饥饿。狼群更不例外。草原上四处觅食的狼群一直被当作地狱使者,不出意外的话,遭遇者必死无疑。

达拉深知,一旦他们这队人被狼群盯上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即便他只身一人,要逃脱狼群的跟踪和追捕,也颇费周折,更何况,还有两个女孩——事实上,是两个累赘——需要照顾。

所以,一进入泰拉克特地界后,他每走一步都很小心,仔细对照着瓦里老人凭借多年经验自制的地图说明,亦步亦趋,不敢走错一步。

可惜他的煞费苦心根本得不到两个累赘的任何感激,一个始终拖着他的衣角木然地走着,不声不响,另一个则时不时地用轻蔑的目光瞄他几眼,抱怨几句“你到底走对没有?”“不认识路就不要乱走!”“到底什么时候才可以休息?”之类,弄得达拉一个头两个大。

更可惜的是,地图是死的,而人和环境是活的。

达拉毕竟缺乏经验,尽管他们行走的大方向没有错误,但是如果能从空中俯瞰,达拉会吃惊地发现他和独眼汉走的道路几乎是平行的。只不过,独眼汉巧妙地绕过了兽人部落的栖息地,幸运的与草原狼群擦肩而过没有发生遭遇战,此刻已经顺利抵达了风暴海湾。而他却带着两个女孩,直愣愣地朝着兽人王布洛斯的部落巢穴而去,他们后面,还跟着一群饥肠辘辘的座狼。

这群座狼大概有11只,数量惊人,是一群座狼能够达到的数目上限,即便凶狠的兽人,也不敢单独面对这样一群饿狼,何况达拉还带着两个累赘,行动不便。

座狼小心翼翼地跟着三个人,那神态既专注,又贪婪,犹如跟着三块鲜美的肉。

尽管头狼已经初略估算出对手的实力,以它们现在的实力,袭击这三块鲜肉,给布洛斯草原再添三副白骨没有丝毫问题。

不过,对方那大不刺刺的态度让头狼心存疑惑,害怕他们暗藏杀手锏。它曾经吃过这样的苦头,那一次是带领狼群跟着一个体质孱弱的人,本以为那家伙连塞牙缝都不够,谁知道对方是一个大法师,在狼群发动攻击后,竟然召唤起漫山遍野的骷髅和它们作战,这些不死不散的骷髅把它们累得够呛,最终不得不四散奔逃,整整跑了三天才得以喘息,再次集结起来。从此,头狼任何时候都力求稳健,在彻底摸清对手实力前绝不妄动。

虽然这群狼都充满了上去扑倒达拉三人,将他们啃食干净的巨大热情,但没有头狼的号令,它们只能悄无声息地跟在猎物身后,时不时地咽下大口唾液和咬死对方的欲望。

眼看夜色将至,达拉有点着急起来,他们必须在太阳落下之前,抵达一块较为安全的地方宿营。

稀树草原上的树并不多,广袤无边的草原上,偶尔才能看到一两棵稀稀拉拉的大树,旅行者宿营的时候,大都会选择背靠大树,以免自己四面都对着空荡荡的大草原。达拉现在找到的,正是这样一棵大树。

下午的时候,达拉他们已经看得见这棵大树的轮廓,于是朝这边一路走来,虽然周围的环境隐隐的有些不对劲,越来越多的动物尸骨让达拉怀疑他们已经走入了狼的领地,但是四处望望,也只有这棵大树的枝枝杈杈还看得清楚,所以他一再要求两个累赘加快步伐,甚至还背着娇妮走了好长一段路。

总算来到大树下,厉娜毫不客气地又率先霸占了有利地形。

娇妮扯了扯达拉的衣角,不满地指了指厉娜。

“你想和她一起睡?”达拉假装不明白,故意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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