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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十非整的寿宴,说出来让人觉得有些好笑。
不过人家愿意折腾,沈芜也只有陪着。
每一次的宴会对沈芜来说都是一次折磨。
她喜欢演戏,愿意为了拍戏枯坐四五个小时,只为画一道逼真的伤疤,但不代表她愿意为了一个宴会,花一整天的时间美容做造型换礼服,踩着高跟鞋在深秋里瑟瑟发抖,只为了向宴会主人道一句恭喜,或许参加老秦总的宴会,是别人求都求不来的荣耀,攀龙附凤的绝好机会,对沈芜来说却比不上一杯暖手的热可可。
以沈芜在公司里的地位,除了少数几个老前辈,旁的人哪怕年纪比她大些,也多要叫句姐。
毕竟娱乐圈可不按照年龄排辈分。
“秦叔。”
沈芜算是老秦总看着长大的,叫声叔无可厚非,也显得亲近。
老秦总虽然有个老字,年龄其实并不很大,也就五十出头,六十不到的样子。
常年锻炼,他的身材并不显得臃肿,反倒十分健硕有力,头发乌黑,梳成了一个油亮的大背头,皮肤保养的很好,说他四十岁恐怕都有人相信。
见到沈芜,老秦总显得很高兴,喝了她敬的酒,又拉着人说了几句话,才把她放走。
并没有任何因为她和自己儿子分手而产生的芥蒂。
也半点不提沈芜即将到期的合同。
沈芜前脚离开老秦总的身边,后脚那些被叫来暖场的莺莺燕燕,就围了上去。
秦时是个相当自制的人,同他身边女人的数目就可以看得出来,和沈芜分手后的十年里,他交往的女友一只手就数的过来,这也是他在沈芜面前总有一份底气的原因。
无非是觉得他坚守了当年的感情,而沈芜没有。
当年背叛这段感情的人是他,沈芜都不想用当婊丨子还立牌坊这句话来侮辱婊丨子。
倒是老秦总,在男女事情上坦诚地多,从不掩饰自己喜欢小姑娘的爱好,交过的女朋友里面,最小的刚刚成年。
偶尔他还会忍不住发出两句感叹,要是沈芜是自己的儿子的话,那可真是得了他的真传。
毕竟男人嘛,风流些总没有错。
到了女人身上,就成了浪荡的罪恶。
离开老秦总身边,搭讪的人就陆陆续续围了上来。
沈芜很少在这种事情上得罪人,不论是谁,都能得她一个好脸色。
这是来自老太太的亲身教导——
“谁也不知道,当年对你卑躬屈膝的人,再过十年后会怎样,与人和善些,总没有错。”
爽直不过是种人设,圆滑才是做人的标准。
不论是当年的沈怜芳,还是如今的沈芜,都深谙此道。
只不过前者是真的享受游走在宴会当中,受尽众人的追捧,施展手段就将男人玩弄于掌心的快感,后者——
作为后者的沈芜只觉得自己脸快僵了。
她讨厌宴会。
*
偶尔余光会瞥见,许是被经纪人拉来参加宴会的小艺人。
穿着不太合身,甚至有些暴露的礼服,尴尬地站在会场里,张皇地四顾,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
偶尔见到熟悉的人,会扬着谄媚过分的笑容凑上前去,以求混得个眼熟,要是能拿下一两个角色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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