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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刺胸(第3页)

“竖子!”

“竟敢在众目睽睽之下胡言乱语,诋毁我们方家!”

“死罪!”

是方胜!

在喝声中,一把飞剑斩破虚空,向林牧击射而来。

听到方艾的传音,方胜立即出了方伟的房间,御剑飞驰向杂役弟子居住区,远远的,瞧见密密麻麻的人群,方胜大皱眉头,在如此场合之下斩杀林牧,必定会造成极为不好的影响,落人口实,惹人非议。

颇有犹豫,或许缓一缓更好。

一个林牧,蝼蚁,早杀晚杀,必是一死。

但距离尚远,还没到跟前,隆隆之音便传了过来,极大,听的清清楚楚。他能听的清清楚楚,整个宗门,怕是有半数之人也能听的清清楚。那话说的,不堪入耳,就算是确凿无疑,有十分真,也不堪入耳。

人人都明白,只要不捅破,便可当作人人都不明白。

糊涂!

真糊涂假糊涂,只要是糊涂便可。

但一旦捅破,就不能装糊涂了,再糊涂,面子没了,尊严没了,就是一个怂货!

一人是怂货还好,若一宗都是怂货,何以立足于天地间?

在揽月宗,方家势大,实强,却不可能一手遮天。

气恼,羞愤,快刀斩乱麻,再不顾忌其它,先斩了林牧,纵然真会被人说道,凌架于宗门之上,横行霸道等等,也能体现出方家的强势,震慑一帮子宵小。

王道不行,就行霸道,不能让人尊敬,就要让人畏惧!

方家家规之一:恶事可以做,烧杀抢掠,奸~淫掳掠,尽无不可,但要做的滴水不漏,毫无破绽,若是闹的甚嚣尘上,人尽皆知,一发不可收拾,那便是罪,有罪必罚,小罪小罚,大罪大罚。

方家家规之二:做了恶事,若出现差池,遭成了不好的影响,一定要及时弥补,软的不行就来硬的,活着碍事,就果断杀死,不能让人敬,就一定要让人畏,逃不了躲不掉时,一定要雷厉风行。

方家的两条家规,存在无数年,教导着每一个方家子弟。

行事处事,无外乎如是。

所以,若遇到棘手之事,躲无可躲,避无可避时,尽会雷厉风行,狠施辣手。清华殿前,方伟本是打算躲事避事,等日后再算帐不迟,结果被楚可坏了好事,于是乎,果断的杀楚可,杀林牧。

而现在,方胜亦是怀有此心。

就算是先前,方旦也是如此,无视李寻和赵奢,直取林牧性命。

家规之下,方家人都有狠辣之心。

当然,能如此,因为他们强大,有实力,有胡作非为的底气。

灵念御剑,剑速远超控物御剑,威力也远远不是控物御剑可比,更何况还是一个凝气期十二层的大修士灵念御剑。别看还在数里之外,距离很远,但也就是瞬息,飞剑便会近身,削去林牧的头颅。

死罪!

这一声宣判,震慑了无数人的心,胆寒,战战兢兢。

是霸道!是狂妄!肆无忌惮!

飞剑击射而来,直向林牧,不由自主的,尽皆目视而去,想看一看,那血花迸射身死命殒之瞬间,然而,让所有人瞳孔一缩的是,林牧,在此时此刻,在飞剑即将临身夺取性命的当下,竟然身姿挺拔,傲然如松。

还在笑,瞪视方胜,瞪视飞剑,在豪放的大笑。

是吓傻了?还是吓痴了?

“方胜,今天你若杀不了我,终有一日我会杀了你!不仅是你,还有方伟,你的弟弟!自打进入揽月宗,我林牧是窝囊,是懦弱,但不是怕事,而是不想招事,不想惹事,万事以和为贵,能退则退,能忍则忍,然而呢?”

“什么都没换来!哀呼!悲呼!”

“坠崖而不死,即是重生,重生的我将是崭新的我,改头换面,抛弃过去之种种,傲然挺胸,顶天立地的活着!从此的我只奉两点:对我有恩,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对我有仇,点滴之仇,十倍百倍奉还!”

“来吧!”

“看你之剑,能刺破我胸膛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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