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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少女心事总是诗(第1页)

见字如面。

离君已近四年,距上次与你远信亦快半年,安山的红槐开了吗?蓉城空气不好,最近新建了好多楼房,都是高高的,可以将天都遮住一样。语霖前天过来,煞有介事地给我讲了她在外面听到前些年的僵尸事件,虽然并不信这些,每次走过修地铁的那边,我总是忍不住想象它们会在下面静静地看着我们挖,一有机会就会爬出来,今天开始也有点怕了。

最近看天气预报,南安会有降温,本想嘱你多加衣物,也不知道这封信送到的时候,降温是否已过去了。中考结束了,好想松口气放松一下,你今年上几年级了呢?那时候你怎么地胡闹也不去上一年级,但大概会跳级吧?我总觉得以你的性子,不会那么安静地在小学呆六年。

前几天去了北京,它的变化很大,我都快认不出来了,去了香山,没等到红叶,有些可惜。不过回来的时候在机场路边看到朵蒲公英,感觉很好的样子,正想拿起来看看,力气太小,没摘下来,抖落的种子风一吹就跑掉了。

絮叨絮叨,感觉像个小婆子呢,初中三年都在这里,总算交到一些很好的朋友。但又不行了,这次休学了一年,家里已经联系到巴德明顿女子学校,可以去借读,回来又要重新读高一,大家都各自交到新朋友了吧。你那时候总是批判我没有自己的意志,但有没有又能怎样呢,我终究不可能像你那样闹的。

据说英国的饭菜很难吃,最近我在跟着学习做一些简单的菜式,现在番茄炒鸡蛋已经会了,以后有机会做给你吃。书上说,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太平洋这么大,白天和夜晚翻越银河,时间空间都不同了,哪里能到一个时刻呢?再说,你又不喜欢看月亮,你喜欢看落日。我知道的,你朗诵最多的就是那篇《和时间赛跑》,其实我也喜欢黄昏,不过是喜欢那种憩息的安宁。

再有几周我就过去了,那时不能再给你写信……或许今后都不会再有了吧。我写给你的信中,从来没有填上自己的地址过,如果你搬家了,邮递员找不到人,也不能退还给我,所以大概你早就搬家了,我只是在跟树洞说话。这样的习惯也应该停止了。

现在没有人再让我背诗,但竟也慢慢养成了这个习惯,最近看到晏几道的《鹧鹄天》,我很喜欢,抄给你,你不是也练书法么,看看我最近的水平,有没有让你崇拜。

醉拍春衫惜旧香,

天将离恨恼疏狂。

年年陌上生秋草,

日日楼中到斜阳。

云渺渺,水茫茫,

行人征泪几多长。

相思本是无凭语,

莫向花笺费泪行。

再见了,我的小老公。那时候我从来没有这么叫过你,今天就算满足一下心愿吧。

……

“妈,你是不是又偷偷拆开看过了?”张彻看了看封口,明显是二次粘贴的痕迹。

王如意解下围裙,甩了甩手上的水滴:“什么偷看!小孩在大人面前有什么隐私,你身上的肉都是我的,还有什么小秘密不成!”

声音很大,却明显是狡辩。如果她没有底气不足,又怎么会用胶水将信封二次粘贴起来呢。张彻皱了皱眉,对母亲的好奇心和窥探欲表示无奈,随手将信揣到裤兜里。

“哎,我还没看完呢!”李思婷去捉他手,她方才在一边偷看的时候速度比较慢,慢慢体会着那种同龄少女缱绻心事的感觉,才看到第三段而已。

“人家写给我的,又不是写给你的,你以后要是写给别人的情书,被那人的好友一起看,看完还品鉴一下,看你觉得难堪不。女孩子家家,要矜持保守,举止有度,不要学得跟妈一样八卦,再漂亮也没人喜欢。”张彻捂着裤兜不给看,说着点了她鼻头一下,也不知这妮子怎么发育的,这个年段了还没长青春痘。

“呸,又往自己脸上贴金,人家根本不是写的情书。你说妈坏话,我要告状去~”李思婷笑意盈盈,却是没有再去看的想法了……恩,还是有那么一点点,不过忍得住。

“你是小学生吗,还成天打小报告的。我大夫人写给她小老公的信,不是情书是什么,哦,是家书——”

“呸呸呸,不要脸不害臊——”

写给他信的,正是三年前搬迁省城的燕芷兰。孩子对于大人的决议总是只有服从的,对于没有电话少有网络的这个时代来说,分别就真的是分别了,在这片广袤的大地,不知有多少青梅竹马都是这样的结局。

写信是燕芷兰的一种抗争,那时她已经初一了,信来的频率也是每两三个月一次,没有寄信地址,也不吐露自己到底在哪所学校。张彻知道,这大概是她母亲实在不喜欢自己,如果写了寄信地址,二人有了来往被发现了,恐怕以后连寄信都没有了。

最初来的信还稍微带着一点含蓄,后来不见回音,燕芷兰大概也渐渐把他虚化成了一个不回复的知心笔友,内容也就琐碎多了,今天交到了一个新朋友啦,明天考试有一点紧张啦。对于她来说,小时候并没有多少交朋友的经验,而且成绩优异年龄小又漂亮,家里还有钱,自带女神光环,所以即便初中三年稳定在了一个学校,最后交到的朋友也寥寥无几。那个小时候唯一能说说知心话的人儿就愈发有种不同寻常的意味了。

张彻从接到的信中,看到燕芷兰经历了少女的心路历程,成长中的叛逆期也好,中二时的死文青矫情范儿也罢,都毫无保留地对他敞开分享,如同自己真的变成了一个树洞。这样的感觉是奇妙的,也是不健康的,他知道,燕芷兰大概是在长年离别的过程中,凭着记忆中那点儿内容,将他美化虚化,并渐渐地竟然有了一点知音相慕的味道。

小时候,对燕芷兰来说,他最多就算一个比同龄人懂得更多的奇妙小男孩儿,二人的身高差在那摆着呢,跟爱慕什么乱七八糟的扯不上一丁点儿关系。而现在这样的发展,明显是不健康的,人本身就有一种个人崇拜和神化的意识倾向,长久下去,当她真的看到了张彻,发现他不是自己长久以来想象的那样儿时,现实与理想不合,这样的信念崩塌对一个人的精神损害非常大。

还好,燕芷兰大概也渐渐明白这一点,并在这次的来信中写了出来,要与之作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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