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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琅带着人在沙漠里找了整整五天五夜。
沙漠里昼夜温差极大,时常有强风呼啸,翻卷起漠漠狂沙。
同行的士兵大多支持不住,已换了五六拨人,行进途中仍有士兵脱水昏迷过去。
长安和虎山担心高琅身体,已接连来劝过许多次,可高琅没找到金小楼,说什么也不回去。
那匹疯跑的马儿倒是一早便找到了,只是马背上空无一人。
高琅立在马上,望向看不见尽头的荒沙,仰脖喝了一口水,正打算继续向前搜寻,便见不远处,有一众人向着自己而来。
高琅遥遥的一眼便见到了当中的金小楼,忙弃了马,飞奔而去,一把将金小楼紧紧拥进怀中。
金小楼觉得自己身上臭不可闻,生怕熏着了高琅,忙推开他,从他怀里拱了出去,一抬眼,见高琅满脸担忧的神色,忍不住笑了笑,柔声说道:“别担心,我这不好好的嘛!”
高琅像个委屈的孩子似得点点头,将金小楼从上到下仔仔细细看了一遍,见她除了到处脏乎乎外,并没有什么损伤,这才放下心来,眉眼上扬,跟着笑了。
好半天,才又想起了什么,开口问道:“思儿呢?”
金小楼侧开身子,身后,一个满头长辨围着兽皮的女人抱着襁褓中的思儿缓缓上前来。
思儿日日吃羊奶,倒比念儿看着更强壮些。
跟在高琅身后的长安早已认出后边这群人正是掳走金小楼的那群,此时不动声色的靠上前来,附在高琅耳侧,轻言两句。
高琅立马两步上前接过了那女人手里的思儿,另一只手揽住金小楼,向后一跃,长安立时带人冲过去,把那群人团团围住。
“抓起来!”高琅一声令下,只听刀剑出鞘的响动声起。
金小楼赶紧拦在前边:“等一下!”
金小楼看向高琅,缓缓道:“他们走投无路,我们正需要人手,他们放了我和思儿,我已答应了给他们一个栖息之所。”
……
营帐外火光冉冉,男男女女皆围坐在篝火旁,谈天喝酒。
山鹰从架子上扯下来一个烤羊腿,羊腿半肥瘦,劲道的嫩肉裹着喷香的肥油,令人恨不得将手指也一起吞进肚里去。
他们这群人已好久没有吃得如此尽兴过了,灌了一大口酒,山鹰扭头,冲一旁的高琅道:“七爷,你给了我们的女人和孩子一个安稳的家,我们男人便死心塌地的替你卖命!”
在这冰冷吃人的沙漠里,有一把火,一壶热酒,一块香喷喷的肉,便能叫所有流浪的人倾尽所有来换。
高琅也灌了一口酒,拿起小刀割了块羊肉下来。
他同意了金小楼的提议,将山鹰这伙人收入军营之中,男人留下来与村民一起接受虎山的训练,女人在后边帮忙做活。
孩子们放在一处,请了附近村子里唯一一个念过书的先生来教学问。
在这为大周百姓遗忘不屑的贡边,他们这群人热热烈烈的生活起来。
只是他们的眸光看得很远,越过了贡边的黄土,越过了重重山脊,看向星光与海洋。
高琅知道,他不会一辈子在这贡边,只是眼下他的势力还远远不够。
“虎山说你是个行军的好手。”高琅将羊肉放进口中咀嚼起来,山鹰已跟着虎山练了两天,是个不俗的人才,“有能力的人,不会被黄沙埋没。”
山鹰爽朗一笑:“跟着七爷不会错。”
“不过……”山鹰收了笑意,“七爷不想问问我们这群人都是些什么来历?”
高琅喝了口酒,摇头:“英雄不问出处。”
山鹰点头,他也向来讨厌别人问他的出身。
山鹰出身很好,好到可以用显赫来形容,只是家道中落,父亲被按上了顶谋反的重罪,抄家灭了九族。
山鹰那时候不过五岁,他是从狗洞里爬出去的,一路流浪到了贡边。
再后来,就随一伙通缉犯一起闯进了大沙漠里去,渐渐混成了这伙人的头目。
高琅见山鹰的神情时而晦暗时而明朗,又开口道:“我倒是有其他事情要问你。”
“什么?”山鹰收回思绪,出声问。
“是谁给你们送的信?”高琅听小楼说起,是有人送信给山鹰他们出的主意,让他们来军营里绑走金小楼和她的孩子,高琅须得揪出这个奸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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