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刚刚抽出嫩芽的柳枝在迎风摆动,林近摇下车窗,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街对面看,生怕眨了一下眼,就会错过他想见的人。
放学时间到了,紧闭的大门缓缓开启,两个俊朗帅气的少年并肩走出校门,有说有笑,完全无视无数女生痴恋的目光,还有很多男生因为嫉妒而有色的眼光。
其中一个少年随手把书包丢给对方,跨上丢弃在门边一整天都没有人偷的破自行车,箭一般地冲向自行车道。
他的朋友抱着书包喊:“琛哥,别忘了6点的球赛”
“忘不了,你去馆里等我吧!”
“把你漂亮媳妇带来吧,给兄弟们鼓鼓劲儿吧?”
“私人物品,概不外借!”
“又用不坏”
少年置若罔闻,骑着自行车一路飞驰,迎风飞舞的短发张扬着他无人可以羁绊的个性。
少年叫郑伟琛,虽然他不是姓林,但却是林近的亲生儿子,他血脉的延续。
林近也说不清那是什么样的一种感觉,总之他就希望可以一直看着他,看着他一点点成长,不管郑伟琛将来会变成什么样子,只要他过的是他想过的生活,那就够了
眼看着郑伟琛冲出他的视线,林近赶紧启动车子,一路随行。
看见郑伟琛被汗水湿透的后背,他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
二十几年前,他每天都会这样骑着自行车往返二十公里去上学,汗水会湿透他缝缝补补的破旧上衣,风吹过潮湿,留下一阵冰凉。
可他依然骑得飞快,想要快点回家给病重的父亲做饭,然后再去农田里给人打零工赚钱。那时候,生活对他瘦弱的肩膀来说,仿佛是千斤重担,唯一支撑他的力量,就是他要好好读书,他要改变自己的命运
后来,他考上了重点大学,父亲也因为没有钱治病而离世,他一个人背着行李踏上去b市的路,悲伤的同时,他也在憧憬着自己辉煌的前程。
然而,大学四年结束了,他彻底明白,他并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优秀,尽管他不懈地努力,他也不过是无垠世界的一颗浮尘,没有一寸领土属于他。尽管有些人一无是处,他只要有个好爹,就可以呼风唤雨撒豆成兵
这就是现实,让人不甘,却不得不低头。
当他被豪车溅了一身的泥泞,当他被那些趾高气扬的嘴脸鄙视,似乎把他当成比泥泞更脏的东西,他劝自己说,他现在一无所有,甚至连最起码的尊严也被人踩在脚下,可是没关系,终有一天,他会成功,他会让所有看不起他的人,在他面前低头!
感慨中,郑伟琛骑着自行车转了个弯,停在了另一个学校的门口,目光突然变得热切,林近也急忙刹车,将车停在百米以外的路边。
他顺着郑伟琛视线的方向看过去,一个很可爱的长发女孩儿走出大门,林近特意观察了一下那个女孩儿,她很漂亮,白皙的皮肤晶莹剔透,黑色的长发柔顺地垂在脸侧,却遮不住她脸颊娇羞的红晕
女孩儿无视停在她不远处一辆国内少见的名车,坐上了郑伟琛那辆残破的自行车。
郑伟琛的嘴角弯着,掩不住内心的狂喜,蹬着自行车的双腿更加有力,仿佛想把全世界都丢在身后。
这样的画面太美了,以至于林近看得失了神,等他回过神,飞驰的自行车已经载着两颗蠢蠢欲动的心消失了
从那天后,只要林近没有特别重要的事情,都会来看他们。
有一天,天下着小雨,郑伟琛特意拿了伞过来接女孩儿,他在雨里足足站了半小时,女孩儿才撑着粉红色的伞走出来。
郑伟琛毫不犹豫把自己的伞送给一个忘带伞的小女生,自己则冒着雨跑到她身边,湿发摔落了细碎的雨珠。
女孩儿急忙把伞撑过他的头顶,因为身高差异太大,她虽然踮着脚把伞举高,他还是要略弯下腰才能让自己高大的身体容身在粉嫩的雨伞下。
就这样,他们以艰难却无限暧昧的姿势并肩走在细雨里,郑伟琛背着女孩的书包,他每走一步,书包上挂着的维尼熊就会晃动一下。一阵风突兀地刮过,吹乱了女孩儿的长发,几缕柔顺的黑发滑过他的脸侧,撩人心神,他有些失神,脚步不由得放缓,被雨水打湿的脸颊泛起不易察觉的微红。
这让林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一身刚毅,不胜柔情”。
女孩儿向前走了几步,见他没有跟上来,奇怪地回头,问:“怎么了?”
他立刻加快脚步追上去,出其不意地揉乱了女孩儿的长发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生死看淡,不服就干。诸天神佛仙,不过一剑间!...
他是武林中最年轻的武学宗师,拥有神秘的绝对手感,可他现在却是一名普通的中医大学的大一新生,本想低调的学学医,看看病,恋恋爱,可在一次中秋晚会被迫表演中震惊...
无尽宇宙之中有八道鸿蒙道则,这八道道则每一道都被一个无上强者融合。没有人知道,宇宙之中还有第九道道则,这一道道则破开鸿蒙,无人可触。...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万界融合,灵力消散,历经百万年的修真世界轰然崩塌,蛮荒大举入侵,五行天成为修真者最后的防线。千年之后,来自旧土的卑微少年,以苦力之身,深入蛮荒三年,破格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