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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猿子丹的那跟煞婴杖你可还记得?”白弥忽的问道,“他的修为只不过是筑基中期,又是个神控师,对敌御敌不算是他的强项,但有了那根煞杖法宝,却足以让他横扫同阶的修者。同样,你之所以能力克猿子丹,也是因你出其不意地用上了赤霞火。灵宝对于修者而言,是一大助力,而另外一种,在修界通用不可呼视的助力,即为契约兽。”
上古元年,万物分化,分了神、人、妖、魔、鬼、怪。
神之所以称为神,是因为神中,出现了最早的一批能炼制神器,可奴役灵兽妖兽的神修。
他们炼化天材地宝,一力可压十力。他们再用了契约兽,或是奴役,或是召唤,以契约兽大军,以一人之力匹敌百人。
妖族为兽类精魂所化,故被迫结为契约兽的,又以妖族居多。
灵兽和妖兽同出一脉,不过是人族修者将其强行划分了,能为人所奴役的,为灵兽,不能供驱逐的,则为妖兽。
灵兽得圈养,妖兽则诛而杀之,此为天势,亦为天罚。
作为契约法阵的直接受害方,受神族压迫已久,白弥对契约法阵很是了解。
在了他的解说中,夜殊才知道了是契约法阵。
契约法阵有三种之分,究其关系,从绝对的奴役关系,再到平等,再到以物换物的利益关系。
最低等的奴役契约法阵,名为“降契”,可捕获灵兽妖兽,借了禁制,逼迫其听命与己。
较次之的为召唤契约阵,名为“神魔契”,可召唤上古神魔兽,借神魔之力以御敌。
对修者而言,最有用的却是“本命契约”。本命契约阵是以契约兽和契约主之间,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的契约法阵。本命契约法阵,可自由签订,亦可自由解除。
“如此说来,该是第一种契约法阵最容易操控,第三种契约阵,威力最大,”夜殊听得心神摇曳,能将妖兽收为己用,再或者是借助神魔之力,那可是逆天了。
如此一来,她还需要怕猿家三兄弟。
五锁阵里冷了几分,白弥的眼眸中陡生了几分杀机:“我的祖父,曾为一大罗金仙所契,那金仙心思歹毒,想借此剿灭我族,你可知,那金仙是何下场?泥人尚有三分脾气,他老人家最后兵将解体,与那金仙同归于尽。至于神魔契约阵,与之缔结之人,最后的下场,逃不过一个,即是契约主的神魂被神魔吞噬。”
“。。。”果然中庸之道才是王道,夜殊心戚戚着,投机倒把是不对的。
“本命契约法阵,虽不像‘降契’那样,具有绝对的支配力,却也不用像神魔契那样,需要付出过多的代价。你自契约兽身上得多少好处,相应地,也只需付出多少的代价,”白弥冷哼一声,眼眸中,却生了几分思索。
“如此说来,这张兽皮对我也是没作用,”夜殊瞥了契约法阵一眼,缔结契约阵,还得和男女谈恋爱似的,讲究个看对眼,你情我愿。
可以她这般浅显的眼力,都看出了,灵兽可遇不可求,即便是遇到了,也大多高傲的紧。
至于妖兽,几百年受了人族修者和神族的奴役,仇恨早已是不共戴天,势如水火。
夜殊左思右想,她虽是很垂涎契约法阵的助理,可她要真想缔结契约法阵,还不得找了像是玉蝻子那样的“婴儿期”的,趁着它神识不全,早下手缔结才成。
如此的机缘,夜殊自问遇不到。夜殊讲究的是实用主义,又要费脑又要费大量的时间,且有钱途不明的事,她是绝不会花大心力去做的。
“夜殊,你可愿意与本尊缔结本命契约法阵,”犹如凭空炸下了个惊雷,夜殊顿时懵了。
他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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