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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节入宝山而空还(第1页)

虬髯客陷入了长久的思考,自己从荒原出来之后到底都发生了什么,从日出之时,想到日落,还是没有一点头绪,越想越是混乱,也就越发的狂躁,他是一个豪迈的侠客,一语相加,便会流血五步,如今这些细腻的思考却非他所长,无论如何想,就是想不起来自己为何要去荒原。

殊不知,他的思路从出发点,就被云烨带进了烂泥潭,首先确定了自己的确去过荒原,其他的想法都只不过是是在完善这个错误的想法,没有的事情,又如何能够想的明白?

豪迈勇烈的人处理事情的办法也简单,想不通就不去想,老子只要钢刀在手,到时候杀他个天翻地覆就是。

虬髯客就是这么想的,所以就埋头大吃,给自己补充能量,只要填饱了肚子,力气复生,有什么阴谋诡计在绝对的力量面前都只是玩笑罢了,李怀仁啊,李怀仁,不管你出于好意,还是坏心,虐待老子这件事,老子迟早会还会来。

怨念是强大的,一瞬间就来到了秦岭,正在山顶比赛撒尿的李怀仁顿时就打了个寒颤,到手的冠军没了。

人常说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花间饮酒,那么到了松林怎能不撒尿?尤其是站在高山之巅,俯瞰大地,长安城虎踞龙盘,渭水白亮亮的穿过平原,光秃秃的田野里,只剩下一片片火红色高粱,站在高处人就容易变得自大,看什么都是如此的渺小,七八十个少年人顿时觉得一泡尿就足以冲垮关中平原。

程处默最后获得了胜利,获得了鸟王的称谓,赢来的七八十面玉石牌子挂在腰间,对着绵延的群山大叫,引得回音四起,顿时雄风大振。

“怀仁,你出门用不着带着八十个家将吧!“程处默奇怪的问李怀仁,每个人出门带上十来个已经很威风了,李怀仁足足带了八十个,他家总共也不到两百个家将,弄不明白他倾巢而出是为了何故?

“小弟原来出门就不带家将,带两个小厮我都觉得心烦,自从我们在青楼里出卖了某个人之后,小弟就觉得我家的护卫人手严重不足,自己有大难临头的感觉,多带些人也是为了有备无患。“

程处默了然的点点头,对李怀仁说:“我听到风声说李靖原本准备放弃寻仇,后来被小人蛊惑,进了谗言,然后我们就遭了秧,我的问题不大,主要第一个出卖那个人的是你,小心了,认识他这么些年,兄弟也做了很多年,他的心胸从来就没有大度过,你多做些准备也是好的,虬髯客骁勇绝伦,咱哥几个还打不过。“

明知道这两个人说小话给自己听,说不定是早有预谋的,但是云烨还是装作没听见,陷害别人的时候很爽,现在也该尝尝被陷害的滋味了,当陷害成为一种习惯,以后说不定在其他事情上也会照方抓药,不能给他们贯这种毛病,必须根除。

虬髯客现在该醒了吧,也该知道都是为了给他治病才折磨他的吧,但是像他这种桀骛不驯的枭雄,在他人面前展现了自己脆弱的一面,就是一种极大的屈辱,如果是曹阿瞒,绝对会把给自己看病的人砍死,虬髯客没那么狠,所以一顿重捶估计是逃不掉,自己挨?凭什么,还是李怀仁去挨好一些。

秋日的秦岭充满了野趣,各种野果子数之不尽,尤其是成片的山楂,引来云烨的欢喜,辛月最喜欢吃冰糖葫芦,去年做了一点,吃的牙齿酸软都不肯多分给那日暮一点。

提着篮子捡掉在地上的山楂,选个头最大的,准备带回去,再做一点,松子也是首先,这东西山里面多得出奇,刘进宝嘟嘟囔囔的捡着松子,说这是娘们才干的活,自己一个大老爷们就该和其他人一起去打猎。

今天才知道打猎的名堂很多,长孙冲选了一座大小合适的山谷,作为狙击阵地,其他的人都拿着锣鼓去撵野兽。

一时间,哟,哟的声音就响了起来,树林子里的小鸟扑棱棱的飞上天空,有几只色彩斑斓的锦鸡,也同时飞了出来。

云烨站起身,眼见着刚刚飞起来的锦鸡翅膀都没有忽闪几下,一支狼牙箭就飞了出来,穿透了锦鸡的脑袋,锦鸡就如同石头一样,掉了下来。

纨绔子弟说起来好像一个个除了吃喝玩乐之外什么都不懂,其实大家族里出来的,有几个是无能之辈?

射箭一道,云烨连边都沾不上,柴令武举着弓闪电般的射出三箭,每一支箭都穿过那些可怜的动物的眼睛,据说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一张好皮子。

麋鹿,狍子,獐子,狐狸,甚至于还有一头熊,在这些杀才的面前唯一的命运就是死亡,箭不虚发,是及格,射到野兽的身上会招来耻笑,只有每一箭都正好射在眼睛里的,才算是好汉。

原来不明白尉迟大傻为什么要穿着明晃晃的光明铠,现在知道了,是专门用来和狗熊打架的,他严厉的禁止所有人攻击拿头黑熊,这是他离开长安之前,送给李纲先生的最后的礼物,先生年纪大了,怕冷,需要一件熊皮袍子,这头熊就很好,全身都是乌黑发亮的长毛,很适合做袍子。

看到他被狗熊拍了一巴掌,爪子抓在光明铠上发出滋滋的声音,尉迟大傻用头顶着狗熊的下巴,戴着铁指套的拳头,一拳拳的砸在狗熊的腰上,一人一熊在地上不停的转圈,就听得尉迟大傻狂吼一声,居然把狗熊一个背摔,重重的砸在地上,自己骑上去,拳头雨点般的砸在狗熊的头上……

云烨一直认为一个人的头脑最要,但是看到眼下的场景,不由得想起一个人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文明其头脑,野蛮其体魄。一个人和熊搏斗的场景,你不能不说,场景虽然血腥,虽然野蛮,但是这种粗犷的,原始的较量未尝不是一种美。

“杀戮场没什么好看的。“李恪手里拿着一个松塔,在不停的逗他肩上的一只松鼠,昨晚睡觉的时候,它钻进了李恪的靴子里。把早上准备穿鞋的李恪差点吓死,最后还是一个胆大的侍卫把松鼠抖了出来,腿受了一点伤,结果就赖在李恪身边不打算离开,可能是李恪喂了红枣的缘故吧。

“你不喜欢杀戮?“云烨问李恪,不喜欢杀戮的皇家子弟比较少见,云烨和他们一起上过学,知道他们的老师给他们到底教了些什么,杀戮就是先生告诉他们的最后的武器。

“我喜欢掠夺,但是讨厌杀戮,每个人活着都有价值,人是这个世界的财富之源,没有人就没有财富,没有人,财富也就失去了作用,叶子啊,想一想,这个世界如果就剩下咱们哥俩,我就算是有数不尽的财富那又如何?有价值么?

把别人的财富变成自己的,这才是一种享受,人让他活着,我们不可能只掠夺他一次,就像庄稼,我们不可能只收割一次,我现在发现啊,经商有时候和天地的道理是相通的,我准备把这种观念贯彻进我的经商生涯里,一定会无往而不利。“

“其实,你带着李家的大军抢劫可能更快一些。“云烨没好气的瞪了李恪一眼。

他不是看不起商人,而是商人里面有李恪这种人才让人看不起。李恪挠挠松鼠鼓鼓囊囊的腮帮子笑着说:‘你看,你只要开始嫉妒就会恶语相加,怎么,学生超过老师你不开心?你不是说过么,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冰出于水而寒于水,这些可都是你说的,心口不一,言行不一致,小人哉。“

“你学了什么?不过是一点皮毛罢了,你知道什么是《资本论》吗?你知道什么是《政治经济学》吗?你知道《货币论》吗?你知道《大环境下小经济的微循环》吗?一瓶子不满半瓶子咣当,就没有一点谦虚谨慎的求学态度,竖子不足与谋。“

李家的混蛋都是一个毛病,对于自己不知道的立刻就会刨根问底,至于学到手以后,师父一般都会抛到墙外面,这一点和倭国人很像。莫非遣唐使连这种行为都学去了?

李恪立马弯腰施礼,拱手的时候两只大拇指快要翘到天上去了:“李恪知错,还请先生指教。”

“刚才那些话也是在说我,我也只知道名字,不知道其中的内容,当初师父让我好好学学,说是治国安民的第一流的学问。”

“结果如何?”

“师父讲《资本论》的时候,我在底下看小书,师父讲《政治经济学》的时候,我在偷看窗前走过的小娘子,至于那个什么微循环的名字,我是在梦里隐隐约约听到的,所以啊,你问了也是白问。”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你怎么能把将来要教给我的学问弃之如敝履?天杀的,你赔我的《资本论》,你赔我的《政治经济学》,你赔我的《微循环》。

天底下有你这样的人么?身入宝山空手而还,你有何面目对我?天啊!老天啊,你降下一个雷劈死我吧。“李恪如丧考批,伸开双臂向老天祈求,想要请老天来结束自己的痛苦。(未完待续。请搜索飄天文學,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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