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蛊王,他竟然培育出了蛊王?
沈言根本就不相信眼睛看见的。
任何一本关于蛊毒,蛊虫的书里都提过。
巫蛊一族,最强大的武器就是一只生在茧里的黑色蜘蛛。
跟其它的从蛾类里培育出来的蛊不同,蛊王最初的形态就是一颗普通狼蛛的卵。
养蛊的人,要把这颗卵放在人血中浸泡五年以上的时间。
之后便要放在某种植物的种子里。
当然,能让这颗种子发芽的土壤,也十分的挑剔。
据书中记载,自从巫蛊之术有历史以来,几百年的时间里,巫族成功培育出来的蛊王只有一只。
真是万万没想到啊,沈言在有生之年,还能见到这种传说级别的怪物。
见到蛊王出世的这一刻,再结合她从书中所了解的关于培育蛊王的那些粗略的方法,沈言终于明白了,傅博伦为什么要挖少女的心,为什么要用女人的活体来培育美人藤花。
因为能让那颗放了蜘蛛卵的种子发芽的地方就是人的心脏。
随着这棵植物的长大,对心脏的要求也越高。
而用来浇灌的也不是水,而是美人藤花捣碎之后产生的汁液。
少女的心血,再加上带着深深怨念之毒的花汁。
这棵植物终于长大了,它开始需要温度,需要水分。
所以,它才会从温泉水中出来。
但是,能让蛊王出世应该还有最关键的一个步骤。
根据刚才傅博伦的行为和所说的话来分析,这个关键的步骤应该就是献祭。
想要唤醒蛊王,就需要一个心甘情愿为之牺牲的信徒,被花苞绞碎之后,鲜血就是最好的祭品。
想到此处,沈言的心就是一阵抽搐。
看着慢慢舒展自己身体的蜘蛛蛊王,沈言倒是不觉得十分可怕。
在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莫过于人心了。
为了自己的野心,自己的目的,视其他人的生命如草芥,这根本就不能算是人,而是彻头彻尾的魔鬼。
“小言?我们该怎么办?”
慕锦尘握着剑,一脸的肃杀,这大蜘蛛,看起来就已经让人头皮发麻了,还有那一身的黑毛,更是让人不寒而栗。
“王爷,夜大哥,沈言对不起你们,我真的不应该把你们都牵扯进来的。”
沈言没有正面回答慕锦尘的话,不是她不想回答,是她真没有任何办法来对付这只传说中的boss。
不怕火,不怕水,砍掉脚之后,还会迅速的生长出来。
不仅如此,它还会喷出毒雾,还会迅速生出成千上万只的小蜘蛛。
一旦被它的身上的黑毛扎到,就会迅速被麻醉。
之后,就等着成为它口中的美餐了。
大概在这陆地上,它的存在就是一个神了。
“沈言,不要说那些没用的,我先去缠住它,在我倒下之前,你们两个赶紧想出一个办法。”
夜修罗的话音刚刚落地,他的人影就已经飞了出去。
两道剑光闪过,蜘蛛蛊王的左侧的两条腿就被凌空斩断了。
巨大的嘶吼声,响彻整个花园,刺耳又愤怒。
吃了这么一个大亏,蜘蛛蛊王被彻底激怒了。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嫁了。陆一语的男友被她亲妹妹抢了,她的建筑设计图被她妈妈转手卖了。就在她因偷卖设计图面临坐牢时,一个她从未敢肖想且权势涛天男人出现了。霍予沉看了看手表,还有半个小时民政局关门,你知道该怎么做。...
天降神物!异血附体!群仙惊惧!万魔退避!一名从东洲大陆走出的少年。一具生死相依的红粉骷髅。一个立志成为至强者的故事。一段叱咤星河,大闹三界的传说。忘语新书,已完本凡人修仙传魔天记。...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她本是实力强悍,医术超群的世家家主。 一朝穿越成将军府的废柴嫡小姐,成为第一位被退婚的太子妃,人人嘲讽! 选秀宴上,她被赐嫁给鼎鼎有名的残废王爷。 ...
由终点回到原点,洪涛又回到了他第一次重生前的时代,不过失去了三次重生穿越的所有记忆。假如没有重生过,没有记忆的金手指,他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高潮期,他是屹立在潮头的弄潮儿?还是被浪潮拍碎的浪花?他的记忆还能不能回来?江竹意还会不会伴着他这一生?金月在这一世里和他又有什么交集?小舅舅还会是那个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