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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接下来,说说这本书采用的写作角度。
我毫不犹豫地采用了这里的读者非常不适应的第一人称,和无法理解的第二人称来写作。
虽然我后来发现这样写作,会失去大量的潜在读者。
我真的非常惊讶地发现,网络文学的读者对于第一人称是如此执著地拒绝,对于第二人称的作品是如此几乎完全空白地没有接触经历。
他们对于小说的定义,是如此狭隘的。
他们显然不能够接受今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石黑一雄的作品也能算是小说了,因为他的文字无情节、无时间顺序,只是一些浮光掠影的生命片断随机闪现,如流水般潺潺而过。
而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样的名著,肯定也是完全无法读懂的天书,因为他胆敢采用了“不对的”、“让人头晕的”第二人称。
像福克纳这样多人称多角度彼此混杂的作品,像马尔萨斯《百年孤独》那样时空错乱,人物身份重叠分裂,甚至连一滩鲜血也能作为主角来侃侃叙事的小说,就更是无人问津的“失败作品”了。
此处的欣赏观点是如此的非主流。
——然而可叹的是,虽然从文化高度上来说,他们是文学的非主流,但在绝对数量上来说,他们,却正是当今中国的社会主流。
他们是强劲的浊流!拥有浊浪排空的可怕力量!
这个发现,真的让我震惊了好久好久。
第二个让我震惊的是,在这里,没有错别字,竟然是反常的,而不是正常的。不通顺的中文句子、错误的用词和铺天盖地的错别字,充斥了每一个角落。这样破落的、自暴自弃的场景,真的让我这个写作者觉得非常惭愧。就好像走进了某个到处都是涂鸦和打破的窗户玻璃、随时响起枪声和警笛呼啸的贫民社区。
这样子也能叫文学吗?
这就是当代最时髦、最有活力的那一部分中国文学吗?
这些东西存留在世界上,让我们如何面对古人?又让我们何以面对后人?
作为文化人,我深觉羞愧难言。
很多时候,我觉得无法启齿,对人说我把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本书,放在了这个污浊破烂的环境当中。
有时候,我感觉到对你很深的歉意,怎么能把你这样光亮的生命,这样高洁的灵魂,放置和埋没在这一片阴沉的垃圾场中呢?
我真是太对不起你了。
每逢这种想法浮现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你当年对我的教诲。
你说,越是黑暗的地方,越需要光亮。
身为一支蜡烛,身为一支火把,它的使命,就是要进入到最深沉的黑夜当中,去照亮那些在漆黑一片中不辨方向的、盲目迷惑的人。
也许,偶然的选择,就正是你的菩萨心愿吧。
也许,我无意中闯入的这个世界,就正是你想要引领我来观察的世界。
没有见过最深的黑暗,就不会真正渴求最彻底的光明,更没有坚定的志愿要化身为十方世界那无所不照的智慧之光!
我现在越来越相信这一点。
你曾经对我说过,我们要奋勇攀上最高的巅峰,只有我们拥有了攀登巅峰的能力,才能下到最深的深渊去,解救那些沦陷在低谷,无法挣扎得出的人。
(二)
再谈谈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
其实,他们并非是我的臆造。他们就像我们一样地存在于阳光下、大地上,也曾像我们一样地呼吸过,欢笑过,流过眼泪,有过生命中的各种悲欢离合。
他们是真实存在过的。
让他们重新复活在故事里,是那么的容易,因为他们本来就是如此鲜明、如此生动,根本不需要煞费苦心地构思,就活生生地宛在目前。
我只需要像写生那样地把他们写下来就可以了。
但让他们复活在故事里,又是那么艰难的。
因为他们都已经在我的生命中消逝了,以各种各样令人悲痛的方式,穿越了生离死别的黯淡时刻。只留下回忆中的影子,依然不时地浮现于心。
回想起过去的相处,我的心,都如同被亿万尖锐的针密密麻麻地反复穿刺那样疼痛。
在留言区,曾有读者问,不知道你写这些情节的时候,是否会觉得很难过,是否流过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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