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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星期天上午。
陆风没有安排工作,往常星期天上午都是带麒麟出去跑步的。
麒麟是阿拉斯加犬,属于大型犬,平时需要很大的运动量,不然它会很烦躁。
如果长时间不能运动,它会发脾气咬自己的腿,甚至会把腿上的毛都咬光,甚至咬出血。
这也是为什么会出现遛狗员这个职业。
因此,陆风坚持每个星期都带麒麟出去活动活动。
有时候,苏慕晴也会带麒麟出去溜达。
……
麒麟的个头很大,毛色鲜亮,走在街上很能吸引人眼球。
不过,城里不能像山上那样疯跑,麒麟已经知道不能在街道中央跑,只能人行道上撒欢的跑来跑去。
麒麟很害怕街道中央呼啸而过的车,平时都是敬而远之的。
“嘿!你这狗怎么牵狗链?”突然一个顶着啤酒肚的男人拿着扫帚喝道。
陆风招招手把麒麟叫到身边,皱眉看了这人一眼,不准备和他计较,带着麒麟继续往钱走。
啤酒肚被无视了,有些生气的举起扫帚拦在陆风面前,提高调门说道:“说你呢!这是你的狗吗?”
“是我的。”陆风回道。
“为什么不上狗链?”啤酒肚又问道。
陆风皱眉回道:“从来没用过链子。”
“草!没有就去买!你以为这里是农村,告诉你!不上狗链就是野狗,打死不冤!”啤酒肚有点蛮横的说道。
“你才是野狗!麒麟已经办了证件了。”陆风见这人的语气很冲,也有点生气了。
在城市里养大型犬的确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必须要办狗证,规矩也多,因为怕咬伤人。
“妈蛋!你说什么?有种再说一遍!”啤酒肚一脸凶相的指着陆风的鼻子骂道。
“好话不说第二遍。”
“挺横的!信不信我现在就打死你这条狗,警察来了,也说不了我一个错!不上狗链就是野狗,打死不冤!”啤酒肚提高嗓门吵嚷道。
陆风对狗还是比较了解的,如果是斗犬,土佐、狼狗之类的狗,外出不上狗链,的确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因为这些大型犬太凶,咬人一点不奇怪,甚至咬死人都不奇怪。
但是麒麟是阿拉斯加雪橇犬,跟哈士奇、萨摩耶一样,太温顺了,又蠢又萌,根本不会咬人,甚至比金毛还要温顺。
而且麒麟非常听话,所以陆风才敢带它出来到处跑,以前也是这么溜达的,并没有遇到什么不愉快的事情,也没有人说三道四。
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遇到了这个啤酒肚上来找麻烦。
“我没狗链,牵着它的手散步行吗?”陆风沉声说道。
啤酒肚一愣,骂道:“跟我装傻是吧?信不信我一棍把它打死,扔对面狗肉铺里。”
“你有胆就试试看。”陆风斜了他一眼,伸手朝麒麟招了招。
麒麟很通人性的把一直前爪抬起来塞到陆风手里,陆风就弯着腰牵着麒麟往前走。
麒麟就这样用两条后腿和一条前腿往前蹭着走,一副很受委屈的样子。
啤酒肚有点傻眼,他以为被野狗咬过,所以对狗一向厌恶,特别是不上狗链的狗,可是现在看着人家一条狗都能听话的让主人牵着一只爪子走路,他再不依不饶就真的连条狗都不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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