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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玉老爷到达华山的时间比英飞扬整整慢了五天。
天气酷热,一路上玉老爷乘着凉轿,日落而出,日出而息,缓缓而行。与其说是去华山办事,不如说是游山玩水。在他的凉轿后面,至少缀着六七个尾巴,都是些跟踪的好手。
对这些尾巴,玉老爷知道得很清楚。知道他们属于什么组织,也清楚他们跟踪自己的目的,甚至连他们一路上换了几个人,彼此之间交过几次手,谁胜谁负都了如指掌。被跟踪者对跟踪者的情况如此了解,倒也十分有趣。
要赶走他们自然并不困难。不过,玉老爷没有这样做。人在江湖,无论是参加帮派还是千里独行跑单帮,混口饭吃都不容易。玉老爷不想让这些人回去受责罚。反正让他们跟着,对自己也并没有什么损害。有时,玉老爷也会玩点小花招,增加一下跟踪的难度。如果让跟踪者觉得太容易,就不合玉老爷的身份了。派他们来的人也不会相信玉老爷一夜之间变成了白痴。
七月二十日,玉老爷终于抵达了华山脚下的小城。
这时候的华山,早已经曲终人散,绝大部分赶来看热闹的江湖人带着失望的情绪骂骂咧咧地离开了,已经押了注的,要赶紧去局子里把银子拿回来。只有“天道堂”和“源记”的人还没有走。他们需要等待一个确切的结果。舒鸿博也没走,因为英飞扬的伤势尚未完全稳定,英牧野请他多留两天。
玉老爷并不急于上山去和大家相会,居然找了间客栈,舒舒服服地住了进去。他刚刚洗了个澡,在竹凉椅上躺下来,准备叫点东西吃,突然就闻到了一股特别的香味。对这种香味,玉金银绝不陌生,那是红烧兔肉。而且,玉老爷也知道,能把红烧兔肉做出这种香味来的,只有一个人。
香味就来自隔壁的房间。
隔壁的房间里,摆着一张大桌子,桌子上架着一个极大的砂锅,满满一锅红烧兔肉冒着泡,油汁嗞嗞作响。不要说吃,光看上一眼就会让人心花怒放。
门没闩,玉老爷几乎是直冲了进来。他本来并不是这么没教养,也知道进别人房间之前要先敲门的道理。但是进英牧野的房间例外,因为英牧野进他的房间也是这样子的。
在玉老爷熟悉的人当中,只有英牧野能把红烧兔肉做成天下无双的美味。英牧野当然不是经常下厨房的人,事实上,他根本就只会做红烧兔肉这一味菜。
玉老爷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老是跟兔子过不去。英牧野的答案是:鹰总是要吃兔子的。
现在,英牧野就坐在桌子的对面,面前摆着一大坛花雕酒。兔子肉和花雕酒,历来是英牧野的两大嗜好。他的客人想要吃他烧的兔肉,就一定要陪他痛饮花雕酒。
这个规矩,玉老爷当然懂得。他来不及跟英牧野打招呼,先闭着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连喝三大碗酒,叫道:“好酒!”连吃三大块肉,叫道:“好肉!”
英牧野哈哈大笑,陪着连干了三碗酒,吃了三块肉。
玉老爷嘴里嚼着红烧兔肉,任由红艳艳的油汁顺着嘴角往下流,含含糊糊地道:“你烧肉的本事越来越高了。”
“做一件事情就要努力做到最好,这是我的习惯。”
“好习惯!”玉老爷一拍桌子,喝一声彩,饮一大碗酒,吃一大块肉。
“不过这一次,倒跟我的手艺进步无关,我在肉里面加了一些特别的佐料。”
“怎么个特别法?”
“吃了这种特别加料的兔子肉后,你就会浑身乏力,筋酥骨软,变作一条小虫子。”
玉老爷继续大口喝酒,大块吃肉,边吃边问:“你什么时候学会暗箭伤人的?”
“暗箭伤人这种事何必要学?人人都会的。只不过以前我不屑这么做罢了。”
“那你现在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你连赢我四次,我已经输不起了。”英牧野大声笑着,笑声依旧十分爽朗,“反正你已经死过一次,再多死一次又有什么关系?”
“说得是。”玉老爷笑道,“那么我吃了这种特别佐料之后,要多久时间才会变成一条小虫子呢?”
“如果你动作够快的话,还来得及吃完这锅肉。”
玉金银大笑起来:“好极了!眼看着这么好吃的肉却吃不到的话,简直比死还难受。”
英牧野果然没有骗人,玉老爷果然是等到把一锅肉吃得干干净净后才变成一条小虫子的。然后这条小虫子就被塞进一乘封得严严实实的黑绒轿子里,由英牧野亲自押着,出了客栈。
英牧野一行人刚刚离开小城不远,就碰到了舒鸿博和范青山,范青山身后,还跟着数十名精选的“天道堂”好手,气派俨然。
“妙笔生花”范青山一贯温文尔雅,行事从来不曾这么张扬过。今天这个样子,简直是一副随时准备和人火拼的架势。
英牧野略感意外,拱手道:“舒先生为何走得如此匆忙?”
舒鸿博微笑道:“令侄伤势稳定,好好保养,以他的根基,不出三个月就可痊愈如初。老朽在此已经无所事事了。”
“有劳先生费心,容后相报。”
“同为武林一脉,三爷不必客气。”
英牧野点点头,转向范青山:“范妙笔要去哪里?”
范青山道:“回家。顺路送舒翁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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