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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过往2(第1页)

我用五个指头抱着铅笔,那个时候我还不太会使用铅笔,总是写写停停,或者咬着铅笔的尾端,努力的进行着思考。由于距离现在时间太久,我无法把信的原文一字一字的给你们回忆出来,不过大致内容如下:

亲爱的柳树(淑)云妈妈:

我想会(回)心(新)加(家)令(岭)。我在这里一点dou不kuaile。你门(们)对我很好。我那(拿)了你5块钱,以后会还给你。

白朗杰

你看到这封信的第一感觉一定是觉得好笑。其实,我为了这封信花了将近2个小时的时间,累到满头大汗。那个铅笔头被我咬去一大半,占了一张生字本的纸,歪歪斜斜,扭扭捏捏,没有间架结构。根本不像现在摆在你面前的信这样整齐,因为压根就没有人教过我怎么写信。我本来还想多写一点,比如,告诉他们说我还会回来,回来再看你们,这次就想回到新家岭看看王小翠,再看看我的小朋友们,你们对我都很好之类的话。结果那么久,就是因为没有文化,变成了现在这样的一封令人不可思议的信。

我把信压在柳淑云的雪花膏盒子下面,然后偷了一个馒头塞进怀里就跑了出来。出门之前从柳淑云枕头底下拿了5块钱。她那下面有很多很多的钱,钢镚,还有纸币。

我总是把白民乐忘记。

他在我的脑海如过眼烟云,和穗子一样。更多的时候我还是从王小翠的口中了解的他们,因此,他在我记忆中支离破碎的感觉也就开始慢慢的完整起来。

当年,白民乐见到了毛主席。这在新家岭引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轰动。

可是,白民乐的归来让他见到了新家岭的另一番景象。新家岭从此再没有了地主,没有了贫富差距,没有了阶级斗争,新家岭的政权真正的属于了人民。这是参加批斗会的那个头头说的。因为他们妥善处置了那个唯一由人民选举出来的地主,那个曾经是土匪头子的白玉玺。

你们看过电影《闪闪的红星》么?回到新家岭的白民乐,一身行头与那个叫潘冬子的神似。我不知道白民乐是怎么经受住了这样的打击。穗子死了,那是他的亲娘。白玉玺也死了,那是他的叔叔,确切地说应该是他的父亲。但是他回到家里却没有哭,一滴眼泪都没有掉。在王小翠讲述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以后,他的嘴唇被牙齿咬出了深深的印痕。

“白民乐,你要与走资派白玉玺划清界限,他是人民的公敌。你知道么?”这是白民乐回到新家岭后的第二天村书记审讯他的问话。

“我坚决与他划清界限,他是历史的罪人,应该受到历史的惩罚。”

“看来主席接见过的人就是觉悟高。那你在这个上面按个手印。”

“我向毛主席保证,白民乐从此不认识白玉玺,更不认识王小翠。”然后他在一张有字的纸上按了红红的指印。他用的是大拇指,拼命地按了下去,力量很大,整个拇指的指纹清清楚楚。即便是在1995年,我所看到的时候,还是那样的清晰。就这样,他们没有了所谓的“血缘关系”。

打这以后,白民乐就青云直上。因为他与人民群众的专政对象白玉玺,以及他的唯一家属王小翠没有了任何关系,所以他很快就当上了新家岭的团委干事。

怎么说呢。可能因为太多的是上天和历史在安排,才得以使白民乐和柳淑云见面。柳淑云是最后一批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那一年,柳淑云才18岁,积极响应了国家的号召,奔赴祖国最艰苦的地方,把知识和文化带到农村去。也或许更多的是因为柳淑云的军官父亲,为了自己的面子,把柳淑云投放到滚滚的知识青年下乡插队的洪流之中。(其实柳淑云的父亲绝对有能力使自己的女儿留在城里,他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

柳淑云先是坐火车,再是被一辆解放车载了一程,后来坐了辆吉普车,就到了新家岭。这与我从沈阳城回到新家岭的路线基本一致。

或许人的一生都在重复着同样的一条路,只是自己沉湎于其中浑然不觉罢了。

柳淑云扎着两个麻花辫子,绾起来像个羊角竖在头顶上。身着鲜艳绿色军装的她,可爱,漂亮,秀气的站在白民乐面前。她递给他一封介绍信,然后白民乐在上面从容的签了字,就算是报了到。白民乐的悉心与气质打动了少女柳淑云芬芳的心。他给她拿行李,安排处所,帮她打扫房间的卫生,给她买午饭,甚至给她准备好了卫生纸。男人喜欢女人的过程很多是在行动上战胜对方的,白民乐也不例外。就那一回,白民乐在柳淑云心目中的地位就坚不可摧了。尽管此时还有其他的下乡男知青,还有很多新家岭的男人对柳淑云垂涎三尺。

柳淑云有一个习惯。

这在她1989年的春天再次回到新家岭的时候就表现出来了。她有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头发,每两天中午都要洗一次头,在小河的岸边,对着明媚的阳光。她还会在小河里洗澡。

所有的这些保护工作交给了像当年土匪头子白玉玺一样剽悍的男人身上。我说过,柳淑云总是对着明媚的阳光梳头,湿漉漉的头发一直垂到腰间。就在这个瞬间,也是一个女人最美丽动人的时刻。也许就是因为白民乐在这样的情景之下,把心底对柳淑云的爱深化到了一个更深的层次。柳淑云洗澡时候的楚楚动人,更是令白民乐魂飞魄散。他时常幻想,他会和柳淑云在一起,两个人生活在一个遥远的地方,自由,那里没有政治,没有革命,只有他们甜蜜的爱情。而这个时候的柳淑云,则希望这个男人会和自己在一起,他会成为自己将来的白马王子。每到这个时候,她会在河边呆上很久很久,看坐在石头上的白民乐傻傻的样子。洗完之后,她会对着小小的镜子给自己脸上抹上香脂,那种淡淡的香味,始终在白民乐的鼻尖上荡漾。

那一年的春天,最后一批知识青年返城,柳淑云并没有跟随大部队回到城市的家中,而是找借口留在了白民乐的身边,在新家岭分管一些工作。

时间犹如细腻的长河。

又一年的春天,在青龙寨的大坝上,爱情成就了他们的融合。当年的柳淑云,身材匀称,目光引人,恬美的笑容把白民乐的魂魄埋葬在了坝上的草地。

柳淑云是一个温柔体贴的女人。她细腻,柔软,还有那莞尔一笑的容颜。

那一夜,白民乐如痴如醉,两个人彼此融化了对方。新家岭上空眨眼睛的星星,周围洋槐花开的香味,他们身下颤抖与歌唱的小草,周围的一切都沉浸在了幸福与甜蜜中。

我向来是一个不善于与水打交道的人,即使说我是一条鱼。但我不明白,柳淑云和白民乐在大坝那一年春天的晚上,我居然击败了成千上万的对手,成为了最终唯一的胜利者,在柳淑云的子宫内自在的游泳,如一条鱼。

一切,如此。

2004年的春天,在从南京回到新家岭的时候,我想起了一个人——王小翠。那时,她已经不在人世了。

她临死之前的神情依旧刻在我的记忆中。

那天,在那个低矮的平房子里,昏暗的电灯下,王小翠奄奄一息。她瘦小,满脸的沟沟壑壑,眼角深深的鱼尾记录了她的一生。她躺在那个大土炕上,呼吸微弱。

大夫说:“她快不行了,找白朗杰说话,她要找白朗杰。”

我站在王小翠的面前,把耳朵伸到她的嘴边,一只手握着她的手。她的手冰凉,是一种刺骨的寒,如一块冰。她说:“白玉玺——”然后嘴角嗫嚅,就倒下了头。我就听到这三个字。我没有哭,真的。尽管除了我之外她没有了任何的亲人。新家岭的人说我不孝,没有人性,说我的书全读进了狗肚子,说我不是王小翠的亲孙子。不管他们怎么说,我就是没有哭。王小翠的一生新家岭的人谁都不会懂,从金山河畔的小姑娘到新家岭龙钟的老人。她是一个历史,经历过风风雨雨,从来,从来,她都没有倒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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