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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长安城开始了忙碌。
位于城西的几处杂院,隐藏在车水马龙的街道背后,是衣着光鲜的达官显贵不曾去过的阴暗角落。这里有高鼻梁的西域人,也有白皮肤的北方民族。不知从何时起,长安城的外国人都要来此居住,甚至是之前出现在长安的鲜卑信使,也曾经在此停留。
附近的街坊时常抱怨这里藏污纳垢。内史府接到群众举报倒也集中清理了几次,可惜每次清理后,那些外国人都会卷土重来,无奈之下内史府索性将这里作为安置外国人的地方。
阿克哈就居住在此处。
清晨,睡在院子里的西域人陆续起来,正清理铺在地上的羊皮。睡在房间里的阿克哈打开房门,出现在院子里,这让所有人都停下了动作,好奇的看着他。
和从前不同的是,今天的阿克哈穿着华丽。除了宽袍大袖,还戴上了玉佩。
这样的装束跟长安城里的达官显贵并无二致,只是阿克哈身材短小,让这套衣服显得很不合身,看上没有任何富贵之气可言。而且如此华丽的装束出现在脏乱的杂院里,实在有些不协调。
“阿克哈,你穿的是什么?”族人们抱着卷好的羊皮,羡慕的问。
阿克哈故意站着让大家欣赏,满脸自得的回答说:“这是锦袍,最新的款式。”
“是汉人的款式?”
“当然。”阿克哈拍了拍自己的玉佩:“今天谈生意,要穿着体面。”
族人们对此很是赞同,他们觉得谈生意就应该穿的体面,可惜他们没有这样的资格,也不如阿克哈的汉话流利,所以平时出去代表大家谈生意的,都是阿克哈。
“你们谁跟我去?”
“我们也去?”族人们互相看了看,然后立马扔了自己的羊皮,争着要去。
这其中就包括了阿克哈的叔父。在西域人的习惯里,没有尊老的说法。阿克哈的叔父以前是带领商队的头领,但是自从阿克哈弄到了瓷器,让大家跟着赚了钱,族人中就由阿克哈说了算。
“是去东乡侯府?”阿克哈的叔父问。
阿克哈露出自豪的表情:“是我的好朋友,小侯爷的家里。”
听到这话,大家更加积极的争取。因为他们前几天去东乡侯府的时候,得到了侯府的招待,吃的是最好的东西,尤其是绿豆糕的滋味,让他们魂牵梦绕,还想再吃。
看着族人们争先恐后的样子,阿克哈更加自豪了。他觉得族人们之所以受到东乡侯府的款待,都是因为他和小侯爷的友谊,这让他感觉很有面子。
现在想想,他觉得自己应该感谢侯府的护卫秦文。因为秦文买了他的马,他才能认识小侯爷。而认识了小侯爷之后他弄到了瓷器,这是改变他命运的事件。
“能听懂汉化的跟我去,听不懂的就不要去。”阿克哈做出了这样的决定,将很多族人都露出遗憾的表情,他摆了摆手说:“不要伤心,我给你们带绿豆糕回来。”
族人们这才重新露出笑容。
“我们这就出发,不要吃早饭了,去侯府吃。”
说完这话,阿克哈出发了。
他们乘坐牛车出发,路上讨论着今天要谈的生意,半个时辰后就到了东乡亭。
族人们喜欢来东乡亭,除了在侯府会受到款待之外,东乡亭的富足也很让他们羡慕。所以到了东乡亭之后,他们就从牛车上下来,边往东乡侯府而去,边走边好奇的打量着东乡亭。
他们很想让自己的家乡变成这样,但阿克哈告诉他们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东乡亭能够如此富庶都是因为小侯爷。而小侯爷这样的人,大宛国是没有的,只有东乡亭才有。
这次回到长安城之后,阿克哈听说了赵启明的很多事。
他知道小侯爷现在的身份很厉害,甚至还学会了利用自己和赵启明的关系。前几天有内史府的人去他所居住的杂院找麻烦,他说了赵启明的名字,那些内史府的人果然都客气了很多。
这让族人们对阿克哈佩服的五体投地,而阿克哈也更加自豪和赵启明的友谊。
想着这些,他们到了东乡侯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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