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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厢则被用作书房,书架之上摆满了经史子集,那些泛黄的书页,承载着千年的智慧与文明。
淡淡的墨香与书香相互交融,弥漫在整个书房之中,营造出一种静谧而浓厚的文化氛围。
穿过堂屋,往后便是后院,这里是厨房与杂物间的所在。
厨房内,灶台上铁锅蒸笼等炊具罗列有序,每一件都被擦拭得锃亮,墙角处,柴火堆叠整齐。
旁边的杂物间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农具与杂物,锄头、扁担、箩筐等。
程有为逛了一圈,对整个宅子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对于他的兄弟就更加好奇了。
可以说,如果不是方老伍这个弟弟的话,这个宅子怕是早就卖出去了,绝不会是如今这个样子。
“来喝点水。”
方老伍给程有为倒了杯水,轻笑着说:“实在是不好意思,招待不周。”
“不会不会,挺好的。”
程有为摇了摇头,接着说:“我觉得这个宅子挺好的呀,看起来就很舒服。”
“你也这么觉得!”
方老伍笑了笑,拍了拍程有为的肩膀,接着说:“这个宅子可是我们方家的祖宅!三代单传!到我们这里了!厉害吧!”
“厉害什么厉害。”
突然响起的声音让两人都顿了一下,只见门口站着一个男人。
他身着一袭月白色锦袍,那锦缎质地极为考究,触手柔软丝滑,仿若流动的月光。
绣工更是精细到了极致,领口与袖口皆用金线精心勾勒出繁复而华丽的云纹,每一道线条都细腻流畅,栩栩如生,仿佛那云朵正悠悠飘荡于天际。
腰间束着一条明黄色丝绦,颜色鲜艳夺目,彰显着不凡的格调。
丝绦上缀着一枚色泽温润的羊脂玉佩,那玉佩质地纯净,毫无瑕疵,在阳光的映照下,散发着柔和而迷人的光晕。
外搭的那件宝蓝色大氅,宛如夜幕降临后的深邃天空,神秘而诱人。
边缘以银鼠毛滚边,毛色油亮顺滑,仿佛每一根绒毛都经过精心梳理,在阳光下闪烁着柔和的光芒,恰似点点繁星在夜空中闪烁。
然而,他的举止却如同无声的语言,毫无保留地暴露了他的真实身份,站立之时,他习惯性地微微躬身,那姿态并非刻意为之,而是长久以来形成的习惯,仿佛时刻在等待着主人的吩咐,准备随时上前效力。
这种躬身的姿态,与世家公子们挺直腰杆、气宇轩昂的站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信步而来,行走之间,步伐细碎且匆忙,全然没有贵胄子弟那种从容不迫、气定神闲的风范。
每一步都迈得急切而慌张,仿佛总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在催促着他。
他的手指关节处因常年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而略显粗大,掌心更是布满了厚厚的茧子,再将目光投向他的面容,便能更加清晰地看到生活在他身上留下的痕迹。
他的皮肤黝黑而粗糙,那是长期在外经受风吹日晒的结果,与那些养尊处优的富家子弟白皙细腻的肌肤形成了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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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眼之间,透着一股与生俱来的讨好神情,眼神总是躲闪游离,不敢与他人长久对视。
“弟弟!你回来啦!”
方老伍看到了他笑着说:“回来了就好,可曾吃过东西了?”
“还没有。”
方正义看着方老伍,眉头微蹙:“哥,你脸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没事没事。”
方老伍谄媚地笑了笑:“我还以为你起码还有半个时辰才回来呢,没想到你今日回来的这么早,事情都做完了吗?”
“做完了。”
方正义摆了摆手,说:“你是不知道,今日有贵客过来,东家嫌弃我穿的丢脸,这才让我换了身衣服,这身衣服贵这着呢,可别给我弄坏了。”
“放心吧,那肯定不能。”
方老伍在自己弟弟面前完全就不像是一个哥哥,反而是他的仆人一样端茶倒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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