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个小孩子能举起百斤的重量,但是却绝不可能再像大人一样将百斤的大刀任意挥舞。境界是一回事,自身的能力又是另一回事。
可是现在的薛冲,经过照妖眼的改造,再服用了铁荷花、碧玉大丹、雪蟒大丹以及大量血印丹和无数天材地宝之后的他,身体的强横已经是扳上钉钉的事情,再一学到萧君的天龙生死劫,顿时有了很深的明悟。
柴刀刀法,从此以后,我就用手刀来代替吧!
他现在最上心的就是锻炼自己的手掌,使之瞬间坚硬如铁。
他本来以为这样的事情,不可能发生。一个人血肉的躯体,怎么可能抵挡住锋利的钢铁的兵器?但是他现在领会到了,原来心脏释放出能量,居然可以全部或者大部分的都输送到自己想要的地方,从而这这个特殊的部位充满无穷的能量,而且形成一层坚固坚韧无比的膜,抵挡住甚至是飞剑的切割。
这是神一样的功法!
薛冲越是在练的时候。越是对萧君的聪明才智佩服到了顶点。怪不得,萧君以比夏雨田年轻三十岁以上的年纪,却居然在武功上可以和前辈相提并论,果然是个才高八斗的人物。
吼吼!
薛冲忽然狂喝一声,杀招艳阳使处。切割向一丈之外的一棵巨松。
此松至少三人合抱。一般的木匠想要锔断它,最少得花上一天半日的功夫,可是薛冲这一刀出手。轰然大响之中,这数居然齐根而断。
薛冲狂喜的看着自己的手掌,右掌,心中充满震惊:就是这薄薄的手掌,居然可以产生如此不可思议的威力。
此时的薛冲,再次狂叫一声:“薛冲,从此以后,你背后的柴刀,可以挂起了!”
他知道。从此以后,自己的这双肉掌,完全可以媲美精刚打造的柴刀,不落丝毫的下风,但是其灵活程度,显然远在柴刀之上。
“小子。你穷叫个什么劲儿?”一个刀锋一般的声音响起在薛冲的耳畔。
薛冲大惊回头,就在看到在自己身后百步之外,一个全身白衣白袍的男子正冷冷的看着自己。这人的年纪不甚大大约二十*岁的年龄,一双眼睛仿佛两柄利剑,看着人的时候。使人产生一种十分不舒服的感觉。
这人可以欺近我身周百步之外而没有被我感知,是个可怕的人物。
“怎么,我惹着你了吗?”薛冲猛然气提丹田,感受到丹田之中的血脂已经空空如也,赶紧拿出上十枚的血印丹,吞入了肚中,目光之中也是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但是他的全身,此时都在戒备之中。
白衣人脸色再次阴沉:“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我手下不杀无名之辈。”
“在下大雪山薛冲。不知大哥贵姓,为什么一见面就说这么铁的话?”薛冲傲然道。
“你……你就是薛冲,真的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很好,看招!”
哐啷一声爆响之中,这白衣人背后的一柄长剑忽然到了他的手中,金黄色的剑穗在风中飘扬,一股强大的杀气顿时充塞在薛冲的身前。
“且慢!你到底是谁,为什么一见面就要杀人?我可没有开罪过你这样的人?”薛冲单掌成刀,横在自己的胸前,厉声喝道。
“我就是白明子。你杀了我师弟铁琴先生,使得他只余一丝残魂回家,我当然要替我师弟好好的教训你。”白衣人终于表明的身份。
“没……我没听说过你的名字,还有,这……这和铁琴有什么关系吗?”
“每个和我动手的人都会这样说的,因为,凡是在尘世和我交过手的人,都已经死啦!”
白明子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牙齿上似乎血淋淋的滴着血,一股泽人而噬的凶残意味顿时弥漫开来,使人心惊。
薛冲心念电转:看来,被我杀死的铁琴先生出身非凡,他死之后,居然有这样厉害的人出来为他报仇。
他当然知道,白明子的厉害,显然尚远在铁琴之上。
自己当时以在照妖眼之中突袭的法子杀了他,既然此人还留下一丝参魂,那么可以肯定的是,必定将当时动手的情形告诉了白明子,想要再故技重施,显然已经不可能了。
“哼!”薛冲笑了起来,“既知我名,还敢说这样的话,看来你是活得不耐烦了。”
他说完这话的时候,柴刀出手,当然用的是自己的肉掌,一招“太极龙腾”使出。
瞒空的掌影里,薛冲的柴刀,带着妖异的,三倍音速的恐怖速度攻击而上。
他当然不能等着敌人先占攻势,被动防守,这也不是他的风格。
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略知一二。都会一点的意思?嗯,都会亿点的意思。怀揣系统,靠艺术征服世界,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
由终点回到原点,洪涛又回到了他第一次重生前的时代,不过失去了三次重生穿越的所有记忆。假如没有重生过,没有记忆的金手指,他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高潮期,他是屹立在潮头的弄潮儿?还是被浪潮拍碎的浪花?他的记忆还能不能回来?江竹意还会不会伴着他这一生?金月在这一世里和他又有什么交集?小舅舅还会是那个妻管...
天生废武脉,十年傻子名,古老石碑,祖祠石棺。一个从边陲小城走出的少年,从修炼古老石碑内的神秘一式开始,一路高歌狂飙,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下,挺身问剑,这一生,不弯腰!激情,热血,红颜,腹黑,扮猪吃老虎,一个都不会少,禹枫出品,速度保证。...
言安希醉酒后睡了一个男人,留下一百零二块钱,然后逃之夭夭。什么?这个男人,竟然是她未婚夫的大哥?一场豪赌,她被作为赌注,未婚夫将她拱手输给大哥。慕迟曜是这...
因为,她是真的很想念他,很想,很想,那股想要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们本来是夫妻,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而且,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