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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鲜花酒店里,老板娘约翰逊太太跟我说过她痛失良机的悲惨往事。斯特里克兰去世后,有些遗物被拿到帕皮提市场拍卖,她亲自去了拍卖会,因为那辆卡车里有个美国火炉是她想要的。她花了二十七法郎把它买下来。
“那里有十来幅画,”她告诉我说,“但没有画框,谁也不想买。有些卖到十法郎,但大部分只卖六七法郎。你想想看啊,当时我要是把它们买下来,现在我就发大财啦。”
但缇亚蕾·约翰逊无论如何是不会发财的。她管不住钱。她母亲是本地土著,父亲是在塔希提定居的英国船长。我认识她时,她是个五十岁的胖女人,长相显得比年龄更老。她个子很高,又非常胖,若非脸上总是笑眯眯的,让人觉得特别友善,那副样子肯定是很吓人的。她的手臂粗壮得像羊腿,乳房像两颗巨大的卷心菜,她的宽脸满是横肉,你看到了会觉得粗俗不堪,她的下巴则是层层叠叠的。我不知道她到底有几重下巴。它们很壮观地落到她那宽广的胸脯上。她通常穿着红色的长袖高领连衣裙,从早到晚都戴着大草帽。但是在她把头发披下来时,她经常这么做,因为她感到很自豪,你能看到它很长,是黑色的鬈发,她的眼睛依然很年轻和灵动。她的笑声是我听过最有感染力的,她先是在喉咙里呵呵地笑,然后笑得越来越大声,最后笑得整个肥大的身体不停地抖动。她最爱三样东西——笑话、美酒和俊男。认识她真是我的荣幸。
她是岛上最好的厨师,非常热爱美食。从早到晚你能看见她坐在厨房一张低矮的椅子上,身边围绕着一个中国厨师和两三个本地女孩。她不停地发号施令,跟每个人聊天,也会品尝在她指挥下做出来的各色美味佳肴。有时候为了对朋友表示重视,她会亲自下厨烹调饭菜。她非常热情好客,只要鲜花酒店有东西吃,岛上谁也不用饿肚子。她从来不因为客人掏不出房费而将他们赶走。曾经有个人陷入了绝境,她居然让那人免费住了好几个月。后来开洗衣店的中国人拒绝替那人白洗衣服,她就把那人的衣服和自己的混起来送过去洗。她不能眼睁睁看着那可怜的家伙穿着脏衬衣到处跑,她说,由于那人是个男的,而男人必须抽烟,所以她每天还给他一法郎去买香烟。她对那人很客气,和对待其他每周都付清房费的客人没有两样。
年纪和肥胖使她失去了恋爱的本领,但她对年轻人的恋情很有兴趣。她认为男欢女爱是人的天性,而且总是乐于用她自己丰富的经验来加以说明。
“我还没满十五岁的时候,我父亲就发现我有个情人,”她说,“他是红嘴鹲号的三副。是个帅哥。”
她轻轻叹了口气。大家都说女人想起初恋情人时总是很动情,但缇亚蕾·约翰逊太太可能并不总是想着他。
“我的父亲是个理智的人。”
“当时他怎么做?”我问。
“他把我打得半死,然后逼我嫁给了约翰逊船长。我无所谓。当然,他年纪很大,但他也长得很帅。”
缇亚蕾——她父亲给她起了那种芬芳的白色花朵的名字[169],他们会告诉你,只要闻过它的花香,无论你走了多远,最终还是要回到塔希提来——缇亚蕾对斯特里克兰记得很清楚。
“他以前偶尔会到这边来,我经常看见他在帕皮提散步。我觉得他很可怜,他那么瘦,又总是缺钱用。每当听说他到市区来,我总是会派个男孩去找他,把他带来跟我吃顿晚饭。我给他找过一两份工作,但他做什么都没长性。没隔几天他就想回到山林里去,可能早上起来就看不见他人了。”
斯特里克兰来到塔希提,大概是在离开马赛六个月后。他来时搭乘的是一艘从奥克兰[170]开往旧金山[171]的远洋轮船。到这里的时候身上带着一盒颜料、一个画架和十来张画布。他口袋里有几英镑的钱,因为他曾在悉尼打过短工,他在郊区某个本地人家里租了个房间。我想他到塔希提时应该有回家的感觉。缇亚蕾告诉我,斯特里克兰曾经对她说过这番话:
“那时我正在擦甲板,突然间,有个家伙对我说:‘快看,就是那里。’我抬起头,看到了这座海岛的轮廓。我立刻知道这就是我毕生在寻找的地方。后来船越开越近,我好像认识这个地方。有时候,当我在这里散步时,我觉得一切都很熟悉。我敢发誓我以前在这里生活过。”
“这地方有时候就是这样把人迷住的,”缇亚蕾说,“我见过不少人,他们本来打算趁乘坐的轮船在装货时来这里玩几个小时,但后来就不走了。我还认识有些人,他们被派到这里来任职一年,他们诅咒这个地方,临走的时候发毒誓说宁可上吊也不会再回来;但六个月后,你会看到他们又上岸了,他们会告诉你,在别的地方他们活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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