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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城市的酒馆都是一处独特的名胜,它沉淀着城市悠久的特色文化。
尼尔森和提里奥首先预订了一家离城堡很近的高级旅馆,随后才来到酒馆。
这时候夜幕已经披上了繁星,在街上就能听到酒馆里传出的嘈杂。
尼尔森没有换装,依旧是那套平民服,他还特意戴了一顶浅灰色的鸭舌帽,极为低调。
提里奥和他是分头行动的,此时他已经和一桌壮汉赌起了猜拳喝酒的游戏,玩得不亦乐乎。
“老板,给我来一杯朗姆酒。”尼尔森坐上吧台老位置,掏出一堆铜币,仔细的清点了一遍,推给老板。
他在这方面很注意细节,要装平民索性就装全套的,连零钱都特意兑换了很多。
“好的,一杯朗姆酒!”酒馆老头年老心不老,花式耍着酒瓶倒酒,随后帅气的轻轻一推,酒杯就滑到了尼尔森眼前,滴酒不漏。
尼尔森压低了帽子,心中窃喜,看样子老板没认出自己来。
他抿了口酒,竖起耳朵,准备先听听周围谈论的话题。
“哦,小伙子是你啊,这套衣服不错。”酒馆老头抓了抓白胡须,笑着招呼道。
“噗……呃!”尼尔森差点又把酒喷出来,他前一秒还在得意自己的伪装,下一秒就被识破了。
大爷,人艰不拆好么!
尼尔森拿出手帕擦了擦嘴角,尴尬的笑道:“想不到老板眼力那么好,我还以为打扮成这样,你就认不出我了。”
“哈哈哈,换了别人恐怕真认不出。我可是全城出了名的记性好,每张脸都是过目不忘。”酒馆老头拿出自己独有的铁质酒壶,咕噜咕噜喝上了几口,继续说道:“做我们这一行,记不住客人的脸怎么成呢,是吧小伙子。”
尼尔森笑着点点头,老头说的话倒是在理,做情报工作的,对声音、面貌什么都极为敏感;酒馆虽然是老头的主业,但一定有许多客人向他打听情报,也算是他的第二事业了。
“嘿嘿嘿,老头子我就喜欢你这样腼腆的性格,来,干一杯。”
尼尔森嘴角一抽搐,这老头果然三句话不离口头禅,不过这句话确实万金油,怎么听着都觉得很舒服。
“叮铃铃”一阵门铃声,又有新客人来了。
在场的人都听惯了这个门铃声,尤其是到晚上,进出人多了,这铃声简直是此起彼伏。
尼尔森也没有回头,继续小口小口的喝着酒。
这时候,一个披着灰色斗篷的女子坐到了他的身边,轻轻的把兜帽翻下,露出一头银灰色的长发。
“咦,艾露丫头,真的好久不见了。你今天怎么有空来喝一杯了?”酒馆老板也没问艾露要喝什么,就直接开始调酒。
“今天晚上休息,好久没来见克劳爷爷您了,所以想来坐坐。”
“哈哈哈,记得老头子我就行。我就喜欢你这嘴甜的小丫头,来来来,特制鸡尾酒,还是你最爱的口味。”
听到这段对话,尼尔森的内心泛起一丝冷笑。
“这电视剧还没演完一集呢,就让我一天三次遇到这个丫头,缘分也太好了点吧。”尼尔森不露声色的继续喝酒,也不用余光特意去观察艾露,而是随意在酒馆大厅内扫视。
“咦,这小子还挺会逞能的啊。”尼尔森就是随意一瞥,便看到提里奥正在和一个比自己粗壮至少三倍的中年大汉,扳手腕!
提里奥双脚蹲足了马步,脸颊涨的通红,但对方的手腕纹丝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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