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永不停歇的冒险征程》中继续说道:
“血精灵族喜欢纯粹的能量。我跟随的商队中,交易最好的就是‘光明之液’。”
“当然,他们也很擅长发现宝物。有趣的是,个子越矮的血精灵,越是擅长于探宝。”
“让我最惊喜的是,我们商队正巧碰上了血精灵族一年一度的庆典,‘菲力灯节’。城镇的街道上都会挂出各式各样的彩灯,有用精灵木做的,有用橡木树叶包起的,甚至还有南瓜镂空而成的,让我应接不暇。”
“在节日里,我有幸结实了一位美丽的血精灵女士,露露阿德莱德。她优雅,风趣,眼神深邃的像夜空中的繁星。热闹的街景,摇曳的酒杯,加上美女陪伴,这样的夜晚是多么让人心醉。”
“可惜时光不留人,我们的商队在这片血精灵的领土上驻扎了四天后,又要启程了。”
“临行前,露露一直想邀请我留下来。看着她真挚的眼睛,我几乎快要答应了。然而,商队的车轮滚起时,我还是离开了。”
“我收下了露露送给我临别赠礼,一颗灰色的‘精灵石’,她说这里面藏着好运,会让我旅途顺利。我答应她,一定会回来。”
“只可惜,后面的冒险出现了太多的意外,这个承诺让我心存愧疚,难以忘怀。”
…………
“冒险的男人最爱说谎,啧啧,但依然觉得很浪漫。”尼尔森此时已经在马车上,阳光洒进,他坐在车窗旁看着书。
马车的终点自然是雄鹰城,既然书里都把商队形容的如此有趣,尼尔森是绝对不会错过的。
回味了一会儿书中的故事,尼尔森换置掉书签的位置,合上书,递给了坐在对面的提里奥。
他看了看窗外,问道:“还有多久才到?”
提里奥拉开腰间的布袋,小心翼翼的将书放进去,回道:“少爷,快了,用不了十分钟。”
尼尔森嗯了一声,继续看着马车外的风景。沿路的田园风光欣赏完后,开始有一些平房进入视线。
山鹰城占地有八百亩,幅员辽阔,几乎有史塔特城的八倍。之所以取名为山鹰,是因为马歇尔布莱恩男爵的城堡建在一座山脚下,依仗天然优势,山中城堡便成了一个很好的防御要塞。
“咦,似乎到了。他们这是在干嘛?”尼尔森看到了成片的房屋群,确定自己已经到了山鹰城。
提里奥先下了马车,搬出小台阶,恭敬的扶着尼尔森下来。
不过尼尔森都有些诧异,他在马车上时注意到周围有许多建筑工人,也不知在搭建什么,就是显得十分忙碌。
“少爷,如果我没看错,他们应该是在建城墙。”提里奥的脸色有些不大好。
邻城的主城开始建城墙,这就意味着要扩张。建立起城墙后,墙内就是内城,墙外就是外城,城镇等级就有了明显的提高。
“死肥猪吞了我的财产,自己搞扩建,这个梦倒是做的挺美的!”尼尔森戴上了高礼帽,握着绅士手杖,开始往城镇中心走去。
尽管尼尔森心中十分不爽,但他必须面对现实。
比如,这雄鹰城的繁华程度,就比自己那个类农村的小镇好上不知道几倍了。车水马龙,人流不息,城民看上去个个精神饱满,朝气蓬勃。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由终点回到原点,洪涛又回到了他第一次重生前的时代,不过失去了三次重生穿越的所有记忆。假如没有重生过,没有记忆的金手指,他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高潮期,他是屹立在潮头的弄潮儿?还是被浪潮拍碎的浪花?他的记忆还能不能回来?江竹意还会不会伴着他这一生?金月在这一世里和他又有什么交集?小舅舅还会是那个妻管...
伴随着魂导科技的进步,斗罗大陆上的人类征服了海洋,又发现了两块大陆。魂兽也随着人类魂师的猎杀走向灭亡,沉睡无数年的魂兽之王在星斗大森林最后的净土苏醒,它要...
陆原语录作为一个超级富二代装穷是一种什么体验?别拦着我,没有人比我更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
云想想上辈子是个风风光光的大明星。这辈子她想要做个兢兢业业的好演员。爱惜羽毛,宁缺毋滥,不靠粉丝数量说话,作品才是底气。脚踏实地的靠自己一步步迈向王座,却一个不小心与那位世界级大佬产生纠葛。从此以后大佬会悄悄在微博上关注她,会以送她高科技保护物品为由,制作一个只有无名指能够戴上的戒指套路她,会美其名曰他们家族以让恩人涉险为耻辱而监视她!直到她被他箍在怀里你现在太危险,只有做我的太太才能安全。云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