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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意外的是,德里克摇摇头,说:“不了,我家的情况您也清楚,兄弟太多了,不缺我这一个。
我准备做流浪骑士。”
流浪骑士,官方的说法叫自由骑士。
等候贵族雇佣和敕封,平常则是游历世界,听起来是不是很牛逼。
实际上只是一个雇佣军,没有哪个贵族会招揽外来的流浪骑士。
就算是佩雷斯伯爵这样的大贵族,家族和麾下骑士团的骑士就够多了,就算是赐予封地,轮得到外人?
费雷拉家族这样的男爵家族,封地自己都嫌少,兄弟多的可以组织一个旗队,哪轮得到外人出头?
除了少数幸运儿,没有机会的。
作为流浪骑士,就是组织一小队雇佣兵,完成一些武装押运、剿匪之类的任务,四处流浪。
等战争来临,他们也会选择拼一把,或许就有了封地。
不稳定,危险,劣势太多了。
克洛亚有些惊讶,德里克算是比较优秀的年轻人了,加上今天见识了他训练民兵的本事,为何会选择当流浪骑士。
想了想,他开口招揽:“或许你可以去我的领地帮忙,如果以后想搏一个爵位,我可以资助你一队士兵。”
这个待遇,非常优越了。
尤其是资助一队士兵,要知道这代价可不小。
说实话,德里克有些心动。
可看了一眼数据面板,他瞬间心如止水:“谢谢您的青睐,不过我已经有计划了。”
克洛亚倒是不觉得有什么尴尬,年轻人有想法也正常。
“如果你改变主意了,可以来找我。”
交接了代表骑士的徽章,实际上德里克已经有了骑士头衔,姓氏,徽记,三角旗,一样不缺。
所以佩雷斯伯爵能够赐予的,就是一个骑士徽章,代表着他曾经以骑士的身份服役过。
不过这也是注水的,实际上他是以骑士学徒的身份服役的,不过这样做面子上好看一点,也更容易让没有被选上的骑士找一个好去处。
如果加入骑士团,交接就不会如此简陋,倒时候还有面见伯爵的机会,在受封仪式上。
当然,还有德里克不愿意尝试加入骑士团的原因,受封仪式上要宣布向佩雷斯伯爵效忠。
要知道,封君与封臣的关系非常牢固,背叛和自寻出路都几乎不可能,否则很难混下去。
没有绝对的实力,德里克可不想走这一条路。
不如趁着自由身,独自厮混。
等送走了克洛亚骑士,德里克打包了行李,告别了庄园管事和自己一手训练的民兵。
“再见了……我的骑士学徒生涯。”
阳光下,德里克没有丝毫留念,他知道自己将有一个非常完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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