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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德里克凭空掷剑,已经有人双腿颤颤。
可是,查韦斯伯爵还真的就拜谢三次,拔出剑舞起来了。
洛克王国前任国王路易斯二世喜欢剑术,所以彼时整个王国贵族都喜欢习练剑术。
水平怎么样先不说,至少架子很好看。
实战是不行,可是剑舞的确实漂亮。
查韦斯伯爵一出手,大家就能看出来,他真的有几分水平,至少下了苦功夫。
剑越舞越快,如同花开。
而查韦斯伯爵也眼神越来越清明,哪里有一分醉意。
还是那句话,都是千年的狐狸,演什么聊斋。
卧底也不是一般人能做的,能够滴水不漏,一直不被人知晓,本身也是本事。
至少心细如丝,怎么可能做出蠢事。
君前失仪,这罪名可大可小。
对一位伯爵来说,还不如出门强抢民女的罪名大。
而且君王要想整你,随便安一个罪名就行了。
所以看似很傻,实则是查韦斯伯爵的一次试探。
君心难测,作为功臣当然不可能作死的去直接问。
所以虚晃一枪,耍一些心眼,也未尝不可。
从现在的局面来看,至少皇帝陛下没有加害之意,否则刚刚就可以将他拿下了,不用杀了,定一个罪名,削一削爵位,就够了。
德里克斜靠着椅子上,手指轻轻的在扶手上敲打。
睡眼惺忪,醉意外露。
任谁看了,都知道陛下是喝多了。
不过真真假假,又有谁知道呢?
查韦斯伯爵的心思,德里克当时其实没有反应过来。
不过无非一把剑罢了,对方还真的能够持剑杀到自己面前来?
简直是笑话。
七步之内,若是连刺客的剑都挡不住,北地骑士都该自杀谢罪了。
等查韦斯伯爵舞了会剑,德里克才算是将他的心思猜了个七七八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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