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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那边,放了大半天了,也凉了。”
赵金泉顺着郑二强的视线看了过去,看到了自己做的那个压豆腐的模具,他便走过去打开看了下。
郑二强在旁边说道:“我感觉做的比你老叔的还要好一点,又白又嫩。”
“看着确实比我老叔做的好,”赵金泉点了点头,然后便朝冯程问道,“冯哥,我们晚上吃豆腐和地羊吗?”
“对。”
“这也太丰盛了!要不地羊还是明天再吃吧!这天气放一天也不会坏,”赵金泉建议道。
冯程说:“没事,吃就吃了,不行明天我们再出去找几个地羊就好了,费那么大劲抓回来,不吃怎么行。”
在后世,吃个快餐都得要三个荤菜的,还得是大肉的那种,不然都觉得这个快餐不行,但在这年代,一顿饭能有个肉吃就已经不错了,更不要说还有一个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能吃得上的豆腐了。
这个年代的人习惯把东西留下来,存起来,而不是马上用掉,吃掉。
而冯程的习惯却是,东西就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收藏的,没有了就再买新的,没钱,那就想办法挣钱。
虽然觉得晚上这顿饭有些奢侈,但想到能吃这么好的,赵金泉还是很高兴的。
水开后,赵金泉和郑二强就开始给地羊拔毛了,有些拔不干净的等下还要用火烧一下。
拔毛,破肚,没多久这八只地羊就弄好了。
满满的一大盆,冯程看着这玩意,说实话他还是挺期待的,他吃过田鼠,山鼠,竹鼠,但没有吃过这个地羊,前世家里每年收稻谷的时候都有人去抓田鼠,一斤七八十块钱,冯程想吃都舍不得买,
他记得自己小时候也经常听别人说村里的孩子去山上放笼子抓山鼠,一晚上能抓五六个,活的一斤能卖五六块钱,那时候冯程没啥零花钱,还很遗憾自己搬到城里了,不然都可以跟着他们去放笼子抓山鼠了。
这玩意要放在后世,估计价值也不低,就是不知道这玩意后世保护不保护了。
这东西冯程不会做,他就坐在灶旁烧火,看着赵金泉和郑二强两人弄。
也是差不多到了吃饭的时间了,忙完后干脆就开火弄晚饭了。
“地羊比较肥,油多,可以放点土豆下去一起炖,豆腐的话,炖白菜吧!”
赵金泉看着这两个食材,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行,按你的方法来弄。”
冯程不懂地羊的吃法,豆腐的话,他倒是知道好几种做法,不过那个可以后面再弄,营地里还有好几斤黄豆呢,后面可以做好几次,下次再尝试别的吃法也行,第一次,就按本地的做法来弄,这样也能检验一下豆腐的口感怎么样。
除了地羊和豆腐外,赵金泉还拿出了一些晒干的干菜,准备待会一起炒来吃。
调料稀缺的年代,做菜大多都没有那么讲究,就随便炒一下,或者直接来个乱炖,特别是有肉情况下,乱炖是最好吃的,因为其他配菜在吸收了肉的汤汁,油水后也会变得很美味,所以乱炖在很多时候都是名菜。
花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这顿晚饭才算做好,主要是只有一个灶,一口锅,炒菜做饭都在这里,不能同时进行,所以耗费的时间就多了一些。
不过这种几个人守在灶前等着吃饭的场景冯程很久没遇到过了,前世也就小时候过年时有过几次,长大后,那都是拿着手机在玩,然后等着家里人端菜上桌,然后还要喊几遍才去吃的,就算吃,也吃不了多少,一桌子丰盛的菜,也就吃个一点,完全是在浪费家里人的辛苦的功劳。
想到这里,冯程也是有些失落,再有机会,自己一定要把肚子留下来,把父母做的菜都吃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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