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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一会看好我是怎么做的菜,以后再给我煮那些猪食,我就让你去养猪!”冯永挥动着勺子,对蹲在灶前烧火的胖胖的厨娘恐吓道。
公鸡和母鸡的喂养比例一般在一比十左右,此次管家买回来的公鸡有点多,养了一段时间后终于有了点膘,把多余的公鸡拿来宰杀正好合适。
杀鸡,褪『毛』,清除内脏,再切成合适的鸡块,这些活自然不用冯永来做,他唯一要做的,就是炒菜。
感谢古代人民的智慧,炒菜所需要的基本调料姜、葱、酱、醋等都已经出现了,不至于让炒菜的味道过于平淡。
让厨娘把铁锅烧热,再放入膏油,“吱啦”一声响,锅中就冒起了油气,冯永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味道,真是太美妙了!让他有一种泪流满面的冲动,多久没闻过这种味道了?
鸡肉天生就嫩,如果在炒的时候放点糖,那就更好了,不过这个时候估『摸』着全世界也就身毒那边有糖,而且还是劣质的灰糖,冯永也就不强求了。至于现在的中国,也有一种叫麦芽糖的东西,死贵死贵不说,还没地方买,只能在富贵人家里看到,这个就更不能奢望了。
等第一盘炒鸡肉出锅,冯永吸了吸鼻子,强忍住伸手捞起一块放嘴里的冲动。
旁边的管家脸皮已经抽搐了老长时间了,如果此时自己再做出某些不雅动作,只怕会拼死上来把锅给砸了。
连炒了三四盘菜,冯永就已经按捺不住肚子里馋虫的抓挠,扔下勺子抱着菜盘子跑了。
老子的肚子已经饥饿难耐了!
“错了,我错了,全错了……”管家看着没有一点正形跑远的主君,一脸的呆滞,喃喃道。
“赵大父,你在说什么?”幺妹眨着一双大眼睛,萌萌地问道。
赵管家有气无力地摆摆手,“不用管我,快去服侍主君用膳。”
家主又做出了新吃食了,而且还是极为美味的吃食。管家表示又高兴又悲伤,他算是看出来了,自己这个主君肯定不是一般人,要么是家传之学,要么是高人子弟,要不然没办法解释他的种种行为。
奇人么,总是有些与众不同的,有时候在那些寻常人眼里疯疯颠颠最正常不过了。能跟随奇人,这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但也是一件令人悲伤的事。高兴的是跟着奇人可以沾光,有福气的说不定哪天就鸡犬升天,悲伤的是跟着奇人需要极大的承受能力,说不定哪天自己在别人眼里也成了疯颠之人,管家觉得自己需要静静。
赵广如约而至,这回不是赶着牛车而来,而是骑着高头大马。一身赭『色』圆领袍,腰间一条月白『色』连勾雷纹丝线带,依旧那样的貌美如花,啊,不是,依旧那般地风度翩翩玉树临风。
看到连自己庄上腰围有水桶粗的村『妇』都一副眉目含春的模样,冯永就猜想出这家伙一路上招摇过街只怕是『迷』倒了不知多少少女少『妇』。
所以说投胎是个技术活啊!像赵广这样的,既遗传到了他老爹的完美基因,又是一个官二代,而且他老爹还是五虎上将中唯一一个活到现在的将军,人生赢家不过如此。
这是一个很讨人喜欢的家伙,不但长得帅,而且很懂礼貌。即使是把手中提着的上门礼递给管家的时候,也依然保持着彬彬有礼的姿态——就是礼物让冯永觉得有些诧异。
上门礼是一坛酒,外加一提大约五六斤重的猪肉,而且大部分是肥肉。
猪肉成为低贱之物那是在唐朝以后才发生的事情,在这个物质极度缺乏的时代,猪肉仍然是只有富贵人家才能吃到的食物。
在当时可算是最高级的宴会鸿门宴上,项羽就曾经赏赐给樊哙一块半生不熟的猪大腿。能上最高级国宴的肉怎么可能是贱肉?而肥肉,则被称为膏腴,在这个肚子普遍没有油水的年代,肥肉是被认为最美味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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