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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晓晓摆摆手说:“不用不用,又不是什么大物件,犯不着,都乖乖等着,我马上就来。”
说完,就朝着糖葫芦的方向一路小跑。
一来一往不到三分钟。
温晓晓两只手握着七串糖葫芦,兴冲冲的跑了回来。
温晓晓调皮的说:“我刚刚问过老板了,老板说他家糖葫芦,甜过初恋,可好吃了!”
“来来来,你们都尝尝,一人一串,多了没有哈!”
像小时候大人给院子里小孩发糖似的,公平公正,人手一串,就连不喜甜食的路初尘都没能“幸免于难”。
温晓晓豪迈的咬下一颗,嚼吧嚼吧,酸酸甜甜的,确实很好吃。
“好吃吗,是不是很好吃?”
于是,在温晓晓殷切的注目下,路初尘面上云淡风轻的咬下一颗,慢条斯理的咀嚼两下,却又匆匆咽下。
相比起第一次吃红烧肉,还是少了几分仓促的。
糖葫芦是无籽的,一口下去,甜中带酸,酸中带甜。
除过有些粘牙,味道尚能接受。
不过,路初尘在亲妈期盼的目光下,还是昧着良心,说了句:“嗯,很好吃。”
好吧,糖葫芦一分,母亲的爱十分。
黎清言嚼着糖葫芦,张望一圈,口齿不清的说:“干妈,我看到前面还有,我还想吃那个!”
!
温晓晓眼睛噌一下,就亮了。
“哪儿呢?”
黎清言指着斜上方百米处的位置说:“那儿!”
彩色!!!
温晓晓:“哇,竟然有彩色的哎!”
还没开买,黎清言就开始点起菜单说:“不光是彩色的,还是水果味儿的,干妈我要草莓味儿的,就是那个粉色的。”
温晓晓被黎清言说的心动,于是说:“好好好,妈给你买。”
十几分钟后,人手再一团。
在大街上堂而皇之的吃东西,本就不是路初尘所能做出来的事。
刚刚那颗糖葫芦已然是极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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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艰难的看着手里的,以及只吃了一颗的糖葫芦。
突然有些头疼。
路初尘:?_?……
黎清言看着自己兄弟皱着眉,像是审视年终报表一样,审视着手里的糖葫芦和,心里便明白了他此刻的心情。
于是,他快速消灭完自己手里的。
然后,趁众人都没注意,随手夺过路初尘手里的那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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