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两边冷冷清清的,倒是有很多店,但是都虚掩着门。
和熙国其他地方的热闹不同,这里略微显得冷清,或者说矜持一些。
不过路上行人也是不少的。
也和其他地方的人不同,剑道街上的行人,大都很……邋遢。
对的,这里的行人都有着一股子邋遢的气息。
一个个儿头发都散落开来,没有头绳扎着。
穿的衣服有宽大的,也有紧身的,但是相同的是身上都背着一把剑。
有的是剑鞘,有的直接是用布缠绕着的剑。
恍然间好像走进了江湖。
终于,越走,越热闹。
又到了一片有摆摊的地方。
这一片地方,摊子上摆着的不再是古董文玩小药丸,而是一把一把的剑。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白衣少侠当年就是用这把剑,杀了无数强匪……”
“这边看这边瞧,此乃越女绝情剑,当年荆皇就是用这把剑,杀死妻妾成群的……”
“天人合一,此乃天人之剑,拥有此剑,此生定能入剑,人剑合一……”
“一把一百,一把一百……”
“只售荆剑,收集荆国荆器加星辰铁铸成的剑……”
路边叫卖声声声入耳。
那些散发的青年少年中年都蹲在路边仔细观察那些剑。
甚至人群中还能看到一两个臀部略翘,颈脖修长的女子。
蹲在路边看剑。
神佑不喜欢用剑,神佑从小用的是鞭子。
鞭子柔软宜收放,剑就有些不方便。
如果佩剑,进出申学宫还要把剑摘下来。
不过神佑想到那个整日喊她佑哥佑哥的胖哒,最喜欢的就是行侠仗义,当个少侠。
还记得他刚刚认识自己那会子,简直是把自己当神仙来拜。
现在是越来越懒了。
他一定很喜欢剑吧。
虽然他胖乎乎的,像个球。
手也肿肿的,握剑可能不好看。
但是他喜欢。
不过神佑想到小和尚十七感觉很适合用剑。
因为小和尚看着就像是一柄剑的感觉,直直的,亮亮的,很好看。
神佑跟着人群,也多看了一眼那些剑。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她本是实力强悍,医术超群的世家家主。 一朝穿越成将军府的废柴嫡小姐,成为第一位被退婚的太子妃,人人嘲讽! 选秀宴上,她被赐嫁给鼎鼎有名的残废王爷。 ...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十方地狱禁不了我魂,浩瀚星空亮不过我眼,无垠大地载不起我脚,诸天神魔承不住我怒!我要这天地匍匐,我要这轮回断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