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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部做人篇第八章 做人一定要小心口舌之患(第3页)

人人都有隐私,谁也不想叫别人揭破。但一些人却以此为好,甚至在面对有“旧伤疤"的上司的时候,也这样,其结果就想而知了。

为人切记“闲谈莫说人非”,做事尽量顾及他人感受,特别对于自己的上司,应心存一个“敬”字,要知道“为尊者讳”的道理,学会替上司保密。

在历史上,有不少封建君主出自平民,甚至无赖,当他们夺取权力后,他们的出身往往也成了一块心病。于是手下的狗腿子便趁机溜须献媚,或制造帝王是“神人”的神话,出生之时就是神仙投胎、自神转化而来,证明君权神授,天生就是当皇帝的料子;或从古代的圣君、帝王血统中寻根,以证明君主血统的高贵。

比如,唐朝天子姓李,于是有人追根溯源说李氏是春秋时期著名思想家老子(李耳)的后裔,以至于唐朝初年道教(创始人为老子)大盛。刘备本是一个一文不名的贩夫,发迹后竟也和汉朝宗室攀亲,莫名其妙地成T“刘皇叔”。其实,这个冒牌货充其量也只是祖上姓刘而已。曹操的父亲本是一名宦官的养子,按理说本无可资炫耀的家族史,但等到曹丕称帝后,好事者便得出曹氏原是古代某宗室贵胄后裔的荒唐结论。

可是,虽然如此,还是仍有这么一些不识相的。

唐朝初年,有个多事的和尚当着唐太宗的面就不知趣地奢谈唐室宗族乃是陇西李氏,非但与李耳毫无瓜葛,甚至连纯种的汉人也算不上。并且,和尚言之凿凿,唐太宗无可辩驳,盛怒之下竟以杀头相要挟,逼迫和尚改变观点。其实,唐太宗心里很明白,和尚说的并没有错,错就

错在他不该当众揭短。如此揭短,皇帝作为一国之君,颜面何在?

明太祖朱元璋也是出身寒微,做了皇帝后自然少不了有昔日的穷哥们儿到京城找他。这些人满以为朱元璋会念在老朋友的情分上给他们封个一官半职,谁知朱元璋最忌讳别人揭他的老底,以为那样会有损自己的威信,因此对来访者大都拒而不见。

这一天,朱元璋儿时的一位好友,千里迢迢从老家凤阳赶到南京,几经周折才算进了皇宫。一见面,这位老兄便当着文武百官大叫大嚷起来:“朱老四,你当了皇帝可真威风呀!还认得我吗?当年咱俩一块儿光着屁股玩耍,你干了坏事总是让我替你挨打。记得有一次咱俩一块偷豆子吃,背着大人用破瓦罐煮。豆子还没煮熟你就先抢起来,结果把瓦罐打烂了,豆子撒了一地。你吃得太急,豆子卡在喉咙里还是我帮你弄出来的。你忘了吗?”

这位老兄还在喋喋不休地唠叨个没完,而朱元璋却再也坐不住了,心想此人太不知趣,居然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揭我的短处,让我这个当皇帝的脸往哪儿搁。盛怒之下,朱元璋便下令把这个穷哥们儿给杀了。

权贵显宦喜欢涂脂抹粉,自然有人大拍其马。但若有人不知趣,揭其老底,轻则丢官,重则丢命。

“为尊者讳”,这是官场的一条潜规则。一个人,无论他原来的出身

多么低贱,有过多么不光彩的经历,身上便罩上了灵光,变得神圣起来。勾销,永不许再提;要么重新改造、哥们儿哪懂得这一点,自以为与朱元璋有旧交,居然当众揭了皇帝的老底,触犯了“逆鳞”,岂不是自找倒霉吗?

朱元璋原本是泥腿子出身,早年当过和尚,后来又参加过推翻元朝统治的红巾军起义。这些经历在朱元璋看来都是卑微的。因此,朱元璋对“光”、“秃”一类的字眼也十分忌讳,对“贼”、“寇”之类的组织更是极为反感。

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是,杭州徐一在《贺表》里写了“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几个字。朱元璋读了勃然大怒,说:“生者僧也,骂我当过和尚。光是削发,说我是秃子。则者近贼,骂我做过贼。"于是,立即下令把徐一处死了。

而后,在洪武年间,汉朝上下又大兴文字狱,其中唯一幸免的文人只有翰林院的编修张某。当然,他在作贺表文里也有“天下有道”、“万寿无疆"两句话,朱元璋看了发怒说:“这老儿竟骂我是强盗呢!"差人逮来当面审讯。张某说:“天下有道是孔子说的,万寿无疆出自诗经,说臣诽谤不过如此。‘朱元璋被顶住了,无话可说,想了半天才说:“这老儿还这般嘴硬,放掉罢。“左右侍臣私下议论:“几年来才见饶了这一个人。"

不仅是皇帝的隐私和不光彩历史谈不得,自己上司和同事的过去也尽量不要提及,除非是“当年勇”的故事,以免触及其忌讳,给对方带来忌恨,给自己带来隐患。

其实,“为尊者讳”只是一种避免尊者当众难堪的处世策略,它并非是为尊者隐瞒、和尊者共同作弊一类意思。“为尊者讳”也不是一种认识方法,它恰恰是反“实事求是”原则的。对此,我们如果不能正确认识,那是有害无益的。中国人可以吃闷亏,也可以吃明亏,但就是不能吃“没有面子”的亏。俗话说:打人莫打脸,骂人莫揭短。在中国,“面子”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为了“面子”,小则翻脸,大则会闹出人命。如果你不顾及别人的面子,总有一天会吃苦头。

为了避免触及别人不愉快的“隐私”,在社交场合中,少说多听是_条永恒的守则。因此,成熟的人从不轻易在公开场合说别人尤其是上司的坏话。宁可高帽子一顶顶地送,既保住了别人的面子,别人也会如法炮制,给你面子,彼此心照不宣,尽兴而散。侃侃而谈不见得给自己增添光彩,更不能说明自己有学问,相反却会带来言而不实、卖弄自己的恶名。

因此,自己的脑袋一定要管住自己的嘴巴,说话一定要经过思考,这样才能长久地拥有快乐。

点评

古人云:"言语伤人,胜于刀枪。"许多人常以嘲笑他人为快事,动不动就戏称别人"笨"、"丑”。被击中痛处,对任何人来说,都不是件愉快的事。尤其是他人身上的缺陷,千万不能用侮辱性的语言加以攻击。

5。让人三分好,得理且饶人

[庄王隐人之过受大益]

得理不让人,伤害了对方,有时还会连带伤害对方的家人,甚至毁了对方。得理让人,也是一种人情积蓄。

俗话说:“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也就是“啥时候都不可把话说死”之意。这是言辞上低调做人的一个重要品质,与人谈话切不可把话说绝、说死,当你非要说明一些问题时,说话也要留三分。

对方无理,自知吃亏,你于“理”明显占过对方,但你放他一条生路,他定会心存感激,来日也许还会报答你。就算不会图报于你,也不太可能再度与你为敌。这就是人性。得理不让人,让对方走投无路,就有可能激起对方“求生”的意志。而既然是“求生”,就有可能是“不择手段”,这对你自己将造成伤害。

春秋战国时期,楚庄王逐鹿中原,连续几次取得了胜利。群臣都向楚庄王祝贺,庄王便设宴款待群臣。席间,庄王命最宠爱的妃子为参加宴会的人敬酒。这时,天色渐渐暗下来,大厅里开始燃起蜡烛。

猜拳行令,敬酒干杯,君臣喝得兴高釆烈,好不热闹。忽然,一阵狂风刮过,客厅内所有蜡烛一下全被吹灭,整个大厅一片漆黑。庄王的那位美妃,正在席间轮番敬酒,突然,黑暗中有一只手拉住了她的衣袖。对这突然发生的无礼行为,美妃喊又不敢喊,走又走不脱,情势紧迫之下,她急中生智,顺手一抓,扯断了那个人帽子上的帽缨。那人手头一松,美妃趁机挣脱身子跑到了楚庄王身边,向庄王诉说被人调戏的情形,并告诉庄王,那人的帽缨已被扯断,只要点明蜡烛,检査帽缨就

可以杳岀这个人是谁。

楚庄壬听了宠妃的哭诉,出乎意料地表示出很不以为然的样子。他想,怎么能为了爱妃的贞节而使部属受到污辱呢?于是,庄王趁烛光还未点明,便在黑暗中高声说道:“今天宴会,盛况空前,请各位开怀畅饮,不必拘礼,大家都把自己的帽缨扯断,谁的帽缨不断谁就是没有喝好酒!”群臣哪知庄王的用意,为了讨得庄王欢心,纷纷把自己的帽缨扯断。等蜡烛重新点燃,所有赴宴人的帽缨都断了,根本就找不出那位调戏美妃的人。

就这样,调戏国王宠妃的人,既未受到惩罚,就连尴尬的场面也没有发生。按说,在宴会之际竟敢调戏王妃,堪称杀头之罪了。楚庄王为什么蓄意开脱,不加追究呢?他对王妃解释说:“酒后狂态,是人之常情,如果追查处理,反会伤了众人的心,使众人不欢而散。”

时隔不久,楚庄王借口郑国与晋国在鄂陵会盟,于第二年春天,倾全国之兵围攻郑国。战斗十分激烈,历时三个多月,发动了数次冲锋。在这场战斗中有一名军官奋勇当先,与郑军交战斩杀敌人甚多,郑军闻之丧胆,只得投降。

楚国取得胜利。在论功行赏之际,才得知奋勇杀敌的那名军官,名叫唐狡,就是在酒宴上被美妃扯断帽缨的人。他如此奋勇向前正是为了感恩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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