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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茗月的催促下,狼王只好进屋更衣,她还叮嘱道:“把门掩上,换好了再出来!”
与这不懂人事的野男子相处,她时常感到无奈。
狼王换了一身寻常百姓的曲裾深衣,终于有点人样了,唯有那头披肩的散发显得有些杂乱。
茗月不敢耽搁时间,来不及帮他绾发,连夜就跟随狼群往狼牙山的方向走去。
她发觉狼王的步伐比往常慢了不少,脚穿端履的他走起路来不太方便,毕竟他习惯了赤脚行走,突然多了一双束脚的鞋子,反倒不会走路了。
茗月没了法子,无奈道:“你若是走不了路,那就先脱下鞋子吧!咱们最好是在天亮前赶回狼牙山。”
“当初孤求着你回去,你说什么也不愿意,今儿个怎么突然改变主意了?是因为感受到了孤对你的重视,所以愿意乖乖做孤的狼后了么?”
“这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思问这话?赶紧赶路吧!”
茗月急于折回狼牙山,但毕竟路途遥远,她没有狼王那般强壮的体力,走着走着就累得不行,脚底板磨得生疼,走起路来一瘸一瘸的。
“上来!”
狼王见不得茗月难受,于是自觉地蹲在茗月面前,打算背着她跑。
而茗月其实也正有此意,只不过碍于面子不好直接开口,正好他主动愿意背她,那她也不再故作矜持,大方坦然地爬上了他的背。
狼王赤脚踏在坚硬的石板路上,时不时地听见骨骼与石头磕碰发出的咚咚声响,听着就疼,可他却习惯了,不仅没有丝毫苦痛表情,步伐反而越来越快。
即便如此,他也尽量不让背上的茗月颠簸晃荡。
狼群叼着他的衣物跟随在他身边,几只少狼在前头开路,而母狼则叼着幼狼走在后头。
“小狼你慢点儿,我不着急回去,只怕母狼它跟不上,毕竟它还要顾及孩儿呢!”
狼王侧眼看了一眼背上的茗月,黠笑道:“你不着急,可孤着急呀!”
“你不用担心它们,即便是将那几只幼狼弃于此处,它们也能顺着母狼的气味找到回去的路,更何况是那只嗅觉灵敏的母狼呢?”
茗月苦笑着,的确如此,她担心狼群实属多余了,倒不如担心自己往后的日子该怎么过活。
长安城郊距离狼牙山脚怎么也得要个一天一夜的脚程,可狼王健步如飞,又有狼群在前方带路,他们只用了半天的时间就抵达了狼牙山脚。
狼群的窝在那夜被豺群围攻时被大火烧了一夜,山洞里能用的、吃的都被烈火烧了个精光。
等到他们再次回到那个山洞时,荒凉的只剩下一地焦灰,沾满青苔的洞壁也变成了焦黑色。
狼王放下茗月后才坐下歇息一会儿,日夜赶路的他都未曾合过眼,说不累那是假的。
他靠着洞壁闭眼歇息,狼群的体力也耗损不少,个个像霜打了的白菜,趴在洞口喘着粗气,打起盹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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