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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布尔立了功,这两天半他也出力了,陈松给了他十万克朗的奖金,并且给他批了半天假,让他去喝酒。
陈松自己还有事要忙活,那就是驱赶鹿群。
这次他有数了,小心翼翼的骑上了小黄马,弄了个长鞭子,然后带着白哥、道哥和沙发兄弟们气势汹汹去追逐驯鹿。
可是驯鹿们很狡猾,它们受到惊吓后便钻进了树林里,分散的待在树林里不肯出来。
一些鸟儿受到惊吓,拍打着翅膀从树林中飞出来,顿时有鸟屎零零散散的落下来。
有一泡鸟屎落在马头上,陈松恶心了一下,然后他看到还有一泡鸟屎落在仰着头的白哥鼻子上,白哥舌头一甩,脸上干净了……
真的,陈松当场决定未来一个月内决不允许白哥舔自己。
松林长得很茂盛,它们跟橡树林衔接在一起,驯鹿们就在林子里跑动,陈松骑着马没法办它们。
看到他苦恼,布鲁斯给他出了个主意:“陈先生,如果您想将它们赶出去,那我可以去买一把麻醉枪,你先击倒它们,然后把它们带走。”
陈松眼睛一亮:“好主意。”
布鲁斯微微一笑,又说道:“但我发现这些驯鹿对您的庄园充满兴趣,所以我担心您将它们驱赶出去后,它们会破坏护栏妄图钻进来。”
这还真有可能,陈松叹了口气问道:“好吧,老布,你有什么办法吗?”
布鲁斯道:“其实据我所知,您所讨厌的是它们春季因发请而伤害马匹或者林木,归根结底是它们的鹿角问题,这样您不妨将它们击倒,然后割掉它们的角,让它们留在庄园。”
陈松家大业大,长得胖了不怕虱子咬,要不是驯鹿们总是惹麻烦,他还真不介意养上它们几个。
布鲁斯的建议可行性比较高,他沉吟了一会后作出决定:“就这么干。”
正所谓林深时见鹿,海蓝时见鲸,他心里还是挺喜欢鹿的,林子里要是有鹿进进出出,这种景色让他感觉打心眼里愉快。
四月底,麻醉枪买回来了,这枪跟正儿八经的枪械不同,结构相对简陋,类似玩具气枪。
它的射程很有限,仅仅是二十米,所以很考验射手的射击水准。
陈松拿到枪后就往林子走,他总算可以享受一把打猎的风情了。
哥布尔和布鲁斯跟在他身后,前者拎着一把锯子待会锯鹿角,后者则手持相机给他拍照,他是要发朋友圈的。
鹿角是鹿的第二性征,终生生长,每年都要更换,所以割掉后问题不大,对它们生长发育没有影响。
在生长过程中,首先长出来的是鹿茸,这东西尚未骨化、短小圆润,表面有一层细密的绒毛,长着丰富的血管,在中医上是一味名药。
等到鹿角长上三个月,这时候骨质开始变硬,外层柔软的茸会脱落,最终形成的便是鹿角。
陈松要搞定的就是这东西,其实他更想弄点鹿茸,因为传说中这玩意滋阴壮阳,他最近有点累,想补一补。
另外,男人嘛,不管累不累都得补一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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