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狼王寨坐落于山涧,隐于密林。
寨中房屋多为草舍,唯“聚义堂”由圆木建成。
四周景色与寨中建筑皆能用一个“鲜”字来形容。
别处秋风催黄,摇坠而衰;此处瀑布溪流,灌木绿丛,犹如初春。
偶有冰霜断水流,也只在晨起之时,饭后即溶。
相比景色,寨中建筑的年岁并不长,麦秸草鲜黄,“聚义堂”木亮。
只要是明眼人都能看出狼王寨最多刚建成两年,并未经历太多风霜。
然,就是这座新起的山寨,如今已是一方主宰。
有人说:他们装备精良,手中大刀无坚不摧。
也有人说:他们人才济济,内藏“凤雏”。
世人皆知,“凤雏”庞统善于奇谋,灵活多变下多被人误认他乃一“滑头”。
事实上,庞统却有一份超脱世俗的耿直,也正因他的耿直,才愿以身犯险,替刘备而死。
狼王寨的“凤雏”与三国庞统的心性颇为相似,而耿直又有奇谋之人,多半也会成为他人眼中的“狂人”。
现在,这位“狂人”就在发狂,他高吟歌赋,拎酒舞身,似倒非倒地步入“聚义堂”。
本寂静如水的堂中,也在这时传来孩童的阵阵嬉笑。
再看孩童已笑得在地打滚,“狂人”也怔身打了个长长的酒嗝。
“我就知道你会来,可我却没想到你会来得这般晚。我呢,亥时就在此处候你了,你也看到了我身旁的一整只鸡,已只剩下鸡骨头了…”
“狂人”未理会孩童,晃身向前,眸光如鹰,仿佛能穿透一切。
不过,他看向的却是“聚义堂”正中座椅旁的一杆长枪。
长枪不在兰锜上,而是直插地面,笔直竖立;座椅的另一侧则竖着一柄大黑刀。
“此乃狼王之刀也。由精铁千锤百炼而成,刀长四尺,刀刃也足有四尺,其重量更有三十多斤。单是这刀下劈的力量,恐磐石难抵,浪涛难消。”
“此枪乃是一杆女子使用的枪,参数不详,不过枪身的凌云府邸图案倒是少见,就像是来自仙界的一杆枪。”
孩童一个“鲤鱼打挺”介绍完身后的两件兵器,便又露出天真无邪的微笑。
“这杆长枪不止质地更优,且要比狼王的刀还要重。至于,凌云府邸图案则代表着一个身份…”
“狂人”痴眸痴语,轻拂着眼前长枪。
他眸中隐约着一种孤寂感,长枪就好似他的一位故人,久别重逢,百感生。
“您啊还真敢说,我怎就看不出这凌云府邸图案还代表着什么身份呢?只是图案精美绝伦,让人生羡罢了…”孩童似有些不屑,“您有这看枪的功夫啊,不如想想使用这杆长枪的女子会是谁…”
“狂人”眸光黯淡,身子也变得柔软无力,仍聚眸在长枪之上,他的指肚也在枪身的凌云府邸图案上慢慢下滑着…
一遍不够,他就再下滑一遍,是那般得认真、细致。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一代兵王含恨离开部队,销声匿迹几年后,逆天强者强势回归都市,再度掀起血雨腥风!简单粗暴是我的行事艺术,不服就干是我的生活态度!看顶级狂少如何纵横都市,...
一觉醒来,世界大变。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虎视眈眈。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她本是实力强悍,医术超群的世家家主。 一朝穿越成将军府的废柴嫡小姐,成为第一位被退婚的太子妃,人人嘲讽! 选秀宴上,她被赐嫁给鼎鼎有名的残废王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