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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重生了!
范通花了些时间,可以确定自己并不是在做梦。
先别管上一世怎么嘎的,反正嘎都嘎了,不提也罢。
这一世,是康朝苏州府城首富范宛的儿子,生得肥头大耳,壮如猪头,仗着范家家底雄厚,于苏州胡作非为,人称苏州小霸王。
正值春日,风和日丽,我朝丞相千金魏忧借探亲之名前来苏州游玩,与苏州本地门阀之一的何家举办了一场春日诗会,以文会友。
话说这魏忧生得花容月貌,年仅十六便是倾国倾城之色、魅惑动人之资,乃是百年难遇的美人胚子。
前主初见魏忧于市井,茫茫人海中一眼就看中魏忧,从此展开了对魏忧的疯狂追求。
但是,身为富家千金的魏忧不缺钱财,前主从前那些撩拨伎俩无法打动魏忧,百般苦恼之际得知魏忧热爱诗词歌赋,对才学出众者尤其欣赏,又听闻有春日诗会可以崭露头角,得魏忧芳心。
前主想都没想就风风火火的来参加诗会,结果目不识丁、胸无点墨,半天未能写出一句诗词,惹得在场众人哄堂大笑,冷嘲热讽。
为虎作伥惯了的范少爷脸面挂不住,勃然大怒,掀桌打人,却被京城来的高手两招制服,更是脸上无光,气愤之余没看路从拱桥上跌入湖中,虽然大家奋力施救,但是奈何范少爷太重太沉,施救难度极大。
待到被救起时,范少爷已经没了呼吸,在场众人无不震惊。
而范通就这么水灵灵的重生到了范少爷身上,突然坐起来,又把众人吓了一跳。
“少爷,少爷,您没死啊!”
小丫鬟青芽刚才吓得嚎啕大哭,又看到少爷醒了简直太惊喜。
“死了,又没完全死。”
范通起身,不顾旁人惊愕的目光摸了摸青芽的小脑袋。
从前主的记忆中可以知道青芽是自己的贴身丫鬟,虽然她只有十五岁,比自己还小两岁,但是照顾人这方面一点都不含糊。即使如前主那么不讲道理的富家少爷也喜欢这个小丫鬟。
“少爷,我们不要参加什么诗会了,太危险了,我们回家吧。”
小丫鬟吓坏了,她哪里知道参加诗会还有生命危险,带着哭腔便一个劲拉着少爷的手,要把他带回家去。
“行,先回家。”
范通淡淡一笑,什么诗会自己肯定是不感兴趣的,这一世可是富家少爷,家财万贯,不得好好珍惜?天知道下辈子是不是又成牛马了。
“诶,走了?”
见范通要走,一个锦衣公子忍不住调侃道,“不打算继续写诗了?”
“哈哈哈!”
闻言,众人哄堂大笑。早就没了因为出人命而产生的惊恐情绪。
范通看了一眼说话的锦衣公子,后者立刻装作没事人一样避开了目光。
范少爷在苏州确实横行霸道,但是我朝对读书人很敬重,如果范少爷因为别人两句话就对读书人大打出手,官府肯定会严格处理。
再说,这里是丞相千金魏忧和何家共同举办的诗会,刚才范通想要闹事就被京城来的高手拿下了,所以,锦衣公子倒不怕范通动手。
“少爷,我们回家吧!”
青芽几乎带着恳求的语气,眼里还是水汪汪的。
“范少爷,还是请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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