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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莫森,他的大鸟……呸,他的鹦鹉老妖对于寻找东西这一块更有经验。
准确来说,是因为鸟类的视觉比人类更加敏锐,看得更远更清晰。
就如同飞翔在两三千米天空的老鹰可以看到地上奔跑的野兔,要是让人类的话,就算加上一个高倍望远镜都不一定能比老鹰好使。
这里的云层虽然密集了一些,毕竟没有到积云成雨的地步,每块云层之间仍旧有着很大的空隙。
所以老妖并没有飞过云层之上。
还没到老妖飞行的位置,远远的就听到一些它的声音。
拉近了一些之后才听得更清楚。
“是谁在唱歌,温暖了寂寞,
白云悠悠蓝天依旧鹦鹉在漂泊,
在那一片苍茫中本帅鸟卖力的干活,
看见远方天空那是自由的花火,
嘿,巴扎黑……自由的花火。”
所以由此可知这只鸟到底是跟谁学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了。
某人的爱好还真是奇特呢。
老妖的速度并不慢,它一边扯着嗓子唱着从莫森那里学来的跑调的歌,一边两只犹如宝石一样的眼睛在骨碌碌的转着,搜寻着四周可疑的一切存在。
说归说,唱归唱,别拿工作装模作样。
它老妖在干活的时候还是认真无比的,对于找东西这一块来说,它表示莫森跟斯摩格两个人都是弟弟。
嗯,加一块的话就是弟中弟。
“跟本帅鸟比找东西,不得不说,这两个家伙还是太年轻。”
“想当年,本帅鸟万鸟丛中过,一毛不沾身,就是靠这双慧眼,那些美丽的雌鹦鹉一个别想逃过本帅鸟的手掌,嘎嘎。”
孟子曰:有其父必有其子……不,应该说有其人必有其鸟。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不是没有道理的。
……
对于老妖来说,时间基本上没什么概念,不知道过了多久。
它突然嘎嘎叫了两声,在空中突然来了一个急刹车,然后转弯向它的左侧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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