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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演了两天,春花还有些意犹未尽的。
白天是宠物,晚上是大狼狗!
她是美滋滋了。
可拾月不乐意了。
他是当丈夫的,可不是为了来当宠物的。
所以第三天一早,任凭春花说什么,他就是不变身了。
“我不!你把我当宠物了,我不变身了!”
“拾月,你就再变一次嘛,你昨天可威风了,外面的狗都怕你。”
不提昨天还好,一提昨天,拾月更气了。
“不!我是狼,这些普通的狗怕我也正常!”
春花双手拉着他的手,摇啊摇的,“拾月~~你就再变一次吧,求你了~~”
拾月的嘴角也随着这个手荡啊荡啊荡。
春花一看,笑得更灿烂了,声音也更甜了。
“拾月~~”
“好好好!最后一次啊!”
拾月的手指指了指她。
春花高兴的搂着他的脖子,在脸上狠狠的亲了一口。
“拾月最好了!”
拾月心里就跟吃了蜜一样,甜滋滋的。
他立马变成了原形,那个尾巴,一下就透露了来他此刻的内心。
高高翘着的尾巴,一看就知道他此刻的心情特别好。
看着毛茸茸的他,春花也很高兴。
男人什么的,都没有毛茸茸好看。
拉着他头上的毛,到了外面花园里。
拉着他到了凉亭里面,拿起石桌上的梳毛的梳子,熟练的开始给他梳毛。
梳着梳着就开始拿着橡皮筋给他扎辫子。
拾月也乖乖的坐着让她扎。
“花花,你好好练技术,回头给我们闺女扎小辫子。”
“好啊,你别动,我马上就扎好了。”
听着她这回答,拾月心里美了。
“那可说话算话哈,你要给我生个闺女啊。”
春花点点头。
反正她现在已经怀上了,里面肯定有一个女儿的。
还别说,她也挺喜欢女孩的。
“晚上我们去逛街呗,我上次看到那个小裙子,特别好看,我想买给严贝贝。”
严亦那个独苗苗,取名叫严贝贝。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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