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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氏常常想,自己还是幸运的,小儿子在京城当了文官,女儿也要嫁在京城里,等送了女儿出阁自己就回大同,陪着老爷和大儿子。但是这两天,小儿子将成亲前收起来的骨雕,又拿出来系在了腰上。她知道那骨雕对二郎的含义,前天她见了心中一紧,责备地看着儿子,但是二郎眼里恳求的目光,让她咽下要说的话。
心烦意乱下,儿媳妇来请求出去赏雪时,许氏顿时心生无名火:这个唐氏,整日穿的花枝招展,仍是贪玩的心性,哪有为人妻子的贤惠样子?明年自己回大同了,她能担得起当家主母的责任吗?希望她在丈夫身上能多留心一些,能拢住二郎的心,两口子能担得起在京城的曹家吧!
唐氏被驳回出门的请求,不高兴地回房去了。许氏摇摇头,还是要跟二郎谈谈,不能再随心所欲地散漫度日了!
“二少爷回来了!”随着丫鬟的通禀,曹二郎掀了门帘进屋。
曹福骏笑着给许氏请安,高大英俊的儿子往屋里一站,许氏顿觉这小屋增添了光彩,每次她都由心里产生自豪与喜悦。这次她忍住情绪,严肃起脸色淡淡地说:“你如今已在朝为官,没穿那仙风道骨的袍子很好,但这两天又开始系着破骨头,是打算做什么?你想过你爹、你大哥吗?”
笑着的曹福骏,立马没了笑容,脸色煞白地张口结舌:“不,我不是,娘亲。。。”
第122章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穿透夜幕,将天边染成淡淡的金色,随着太阳快速地升起,金色逐渐变得明亮耀眼起来。河岸边,草尖上的露珠反射着晨光,仿佛宝石般在阳光下闪烁。
躺在草地上的曹二郎,看着颗颗露珠滚落在草叶间,起初还能看见一闪一闪的水光,最后,水光慢慢消失了,无影无踪,草尖上没留下一丝露水的痕迹。这么美丽的阳光、草地、露水,却没感受到空气的清新,反而顺着微风传来血腥的味道。
“阿银,你别躺在那儿,快来给我帮忙!”曹二郎听到有人叫他,好像是大哥,大哥不是一向迁就自己,也认可自己改名叫“曹福骏”,怎么这回忘记了,还叫自己“阿银”?
曹二郎一翻身爬起来,想对大哥发脾气,突然发现自己怎么这么矮,再看不远处,大哥正在用刀剖解一头狼,是血腥味道的来源,这是在哪里。。。曹二郎疑惑得打量四周,突然发现这是在大同河附近,怎么离开京城了?
“阿银,你发什么呆,快来帮我一把!”
曹二郎跑到大哥身边,按照大哥的指挥,努力支撑着血淋淋的狼腿,曹大郎手拿大刀很快将狼皮完整地剥离,他笑着对曹二郎说:“你跟着朱夫子读了几天书,怎么就变得胆小起来了!”
“哪有,我才没有变胆小呢,刚才你杀狼我也帮忙砍了几刀,我只是力气比你小,有点儿累了,躺着休息了一下,不信,我给你做几个骨雕。”
曹二郎想起来了,这是他十来岁时的事,他跟着朱夫子念书,父亲嫌他太秀气,让大他六岁大哥带着他打猎,说是叫他沾沾血腥。曹二郎嘀咕,娘的小饭馆有人卖猎物,都是自己帮着处理的,还能利用猎物的骨头雕刻些坠子挂件,怎么没沾血腥?父亲摇着头说自己不懂。
那天,大哥带着他猎了一头狼,这是曹二郎第一次接触猛兽,大哥跟着父亲上过战场,对付一头狼没问题,让他出手是为了达到父亲的要求:给弟弟增添些血性。
可是,自己不是已长大通过了武举,在京城当官了,怎么又回去了呢?曹福骏突然意识到自己在梦里,他努力想睁开眼却不得,索性迷迷糊糊地继续入梦。
这次,他拿着雕刀在雕刻,一位小姑娘在他身旁看着他雕刻,清脆悦耳地说道:“你如果雕得不好看,就别看我雕的哟!”
“如果好看,你就得接受我给你雕的骨梳,雕那一把梳子可费了我不少功夫的!”
“等你手上这个雕好了,我看看再说吧!”
曹二郎手持平刀仔细地运刀雕刻着,终于完工了,他笑着吹去浮屑,端详了一下成品,满意地递给对方,“看,这么美的莲花图案,你真的不要吗?快给我看看你雕的是什么?”
小姑娘接过骨雕欣赏,发出欢快活泼的笑声,拿出一个骨雕递到他面前,上面赫然是一只鹰隼,鹰隼的眼睛深邃,锐利地盯着曹二郎的眼睛,仿佛要看透他的心,曹二郎大惊失色,“啊!”地叫了一声醒了过来。原来自己是在书房睡着了!
曹福骏昨天回来给母亲请安,被母亲的话勾起往事。他郑重地保证自己行事有分寸,“我一直都记挂着的,父亲日渐年迈,兄长为了撑起咱家在边境奋战,难道在娘心里,儿子就是没成算的人吗?这个骨雕是前儿唐氏看到,她称赞风格独特,我不好多说,想着系几天敷衍下,”他扯下腰上的骨雕坠子,递给母亲,“不如放在母亲这里收着,回头我就说不小心掉了,这事就过去了罢!”
许氏沉重地看了他一眼,接过他递过来的坠子。母子二人都明白,有些事不是过去了,而是深深地埋在心,不能提及。
曹福骏应付完了母亲,觉着胸口憋闷得难受,他不想回后院,去书房厘清思绪,往罗汉榻一躺,他却脑子空落落的,想不起任何问题,最后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此时醒来,曹福骏随手翻开一本兵书,眼睛虽瞄着书页,意识却陷入了往事的回忆中。曹福骏出生时,曹自谦已发配到大同当总旗,许氏带着大儿子在当地开了小饭馆,两人处在拼命往上博的阶段,小儿子的出生在两人意料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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