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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京城。
正是初春,天气还很寒冷,街上的行人还没脱去冬装。
褚青裹了裹身上的皮夹克,蹲在马路边。
这件皮夹克是去年最流行的款式,青年们的最爱,价格不菲。连抽烟都按根算的褚青当然买不起,这是他抢来的。
原主人应该是个败家子,不知怎地在夹克上划了一道口子,在领口处,很细小的口子,就惹了主人嫌弃,被直接扔掉。
当时褚青和另一位捡垃圾的老伙伴同时盯上了这块肥肉,最后还是他仗着年轻体壮抢到手,跟那个老伙伴也从此友尽。
他觉得很值,以他的收入,或许要干上一个月才能买这么一件。
不过是一起喝酒扯皮的朋友,没了也就没了。
天有些阴,不见太阳。无论车辆还是行人,都显得很慵懒,连骑车的人蹬脚蹬都轻飘飘的。
刚过完年,一切还没开始呢。
褚青已经四年没回家了,确切的说,他重生到这个年代已经两个月了。
两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至少可以让他以一种很安稳的心态去拾掇一堆破烂,然后翻出可以卖钱的东西。
17岁独自从东北一个小村来到京城,当然是想着出人头地,虽然他有个很奇葩的目标——当厨子。结果四年过去,结果只是把自己的头埋在了地下。褚青很不理解这孩子的梦想,也很不理解为了所谓梦想而做出的这些行为。
前世他才三十岁,无论活着还是死掉,都是个很年轻的岁数。
他一辈子都呆在家乡的小县城里,脑子不大聪明,没考上大学,高中毕业就接手老爸的修鞋店,干了十几年,有着不错的手艺,足够养家糊口。后来也买了房子,取了个贤惠的媳妇,自己重生时,女儿刚满两岁。
就是这样很平淡的生活,也许会一直平淡到死掉那天。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同,就是从小被他爷爷拎着棒子教导出来的一套名字很吊的拳术——三皇炮锤拳。
这套拳据说很厉害,他学艺不精,皮毛功夫,但当初上学时也是打遍县城无敌手,后来慢慢大了,才收了性子。
一阵凉风吹过,褚青用力捏了捏鼻子,把眼睛里酸咸的液体化作鼻涕擤掉。
所以说,他这种平凡而安,家庭和睦的人,对梦想这个词,真的理解不多。
虽然在他看来,当厨子和修鞋没什么差别,但他不想为了这个身体那份莫名其妙的追求而去继续干这个。
两个月,他适应了翻找垃圾箱,却没适应制造垃圾的这个城市。
褚青对城市非常的不喜欢,恐惧,厌烦,何况还是这座帝都。
他怀念家乡的小县城,买任何东西走不出一里远都能买到;他怀念老婆孩子,晚上吃过饭一家人去城边那座小桥看流水。然后窝在沙发上看电视直到夜深,哄了孩子睡觉后还有些床上的情趣。
一辈子的贱命,就算重生了也高贵不到哪去。
褚青掏了掏里怀兜,摸出烟盒来,掂了掂,一根白杆白嘴的香烟露在撕口处。
这一包要三块钱,对他算是奢侈品。
“最后一根了。”
褚青犹豫了下,还是抽出那根烟,在鼻子下面闻了闻,清新的烟草味道让他混沌的脑袋也清醒了些。
叼在嘴上,摸出火柴,擦了一根。
“噗!”
火灭了,剩下一缕细烟随风飘散。
撇了撇嘴,又拿出一根,擦了擦。
“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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