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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天真是不公平。
给这么一个浅薄无知的贱人这样得天独厚的容貌,简直就是一种浪费!
“哦?”眼见着她漂亮的脸蛋越发扭曲,阮寒星饶有兴致地一笑:“那怎么才算是不浪费呢?”
“自然该时时刻刻,妆容整齐,光鲜亮丽地出现在别人面前。”程意满眼兴奋,近乎迫不及待地打开手上的口红:“这个颜色,是今年上流社会最流行的斩男色。”
“口红是最能提升一个人气色的神器,这只斩男色也再适合表嫂不过。”她往前递了递:“涂上它,表嫂一定能成为人群中的焦点。表嫂试试?”
荧光粉,又叫死亡芭比粉。是完美如芭比娃娃都很难驾驭的颜色。
以亚洲人的肤色来说,谁涂谁丑,又土又难看,无一例外。
阮寒星仿佛一无所觉,接过口红细细打量,故作为难:“真的吗?你们最流行这个颜色?”
“真的。我还能骗表嫂不成?”程意夸张地笑,冲身边的朋友打眼色:“表嫂毕竟从贫民窟出来,没有见过。你们说,今年是不是斩男色最流行?”
“没错。”
几个女孩相视着笑出声,应承:“上流的名媛都很喜欢斩男色。”
她们可没说错,斩男色确实流行,只是这一支不是罢了。
一群把别人的难堪窘境当做笑话的浅薄女孩。
阮寒星的眼底沁出冷意,面上却仿佛信了,捏着口红凑近唇边,照着镜子:“上流社会的审美原来是这样……”
在女孩们兴奋期待的目光中,她一把按倒镜子,单手一扯程意的胳膊,干脆利落地将她仰面朝上压倒在梳妆台上。
“啪!”
“砰!”
梳妆台上的化妆品落了一地,碎裂的声音接连响起,各式粉饼粉底香水的味道聚集在一起,形成了浓郁又古怪的香气。
“啊!”程意后知后觉地尖叫一声:“你,你干什么?!”
“干什么?”阮寒星牢牢地制住她,红唇勾起闲适地看了一眼手上的口红:“你既然知道我是贫民窟出来的,难道就不知道,我真的非常会打架?”
什、什么意思?
程意白了脸:“堂、表嫂……我好心好意带你融入上流社会,你不领情也就算了。这是干什么?”
说着,她多了点底气:“表嫂,你快放开我。让表哥知道你这样,他是会生气的。”
惹怒了霍沉,离了婚,她可就再也摸不到豪门的门槛了。
“我劝你乖一点。”阮寒星的手上微微用力,程意顿时痛得尖叫一声。
她笑着眯起眼睛:“我不但会打架,还最知道打哪里又疼又不会落下伤。把你打哭了连轻伤都算不上……你不会想在这么多朋友面前哭着打滚的,对不对?”
程意猛地僵住。
只要想到那个丢脸的场面,她就已经完全无法接受了。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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