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04章 嚣张的仆从(第3页)

血剑圣人离开血剑峰外出历练,黑熊和红狼原形毕露,刚开始只敢侵吞少许修炼资源””,生怕血剑圣人回来被发现。

五十年,一百年后,他们没有之前的紧张和害怕,开始变得肆无忌惮,血剑峰上各种药草,全成为他们囊中之物,实力也是一步登天,从玄皇境界到眼下的玄尊境界。

“等到大哥出来,成为核心弟子之后,咱们也能扬眉吐气,不需要再躲在血剑峰内受气。”红狼嘿嘿发笑,“到时候,大哥当峰主,咱们当二峰主,三峰主,大哥吃肉,咱们喝汤,最是逍遥不过了,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勾搭一个人族小妞,白嫩白嫩的,玩起来一定很爽。”

“哈哈哈~~为了美好的明天,咱们干杯。”

“为了美好未来,干杯~”

两人刚大口喝完酒,同时皱起了眉头。

“混蛋,有人闯入灵草园!”

“妈的,一定是那个不识趣的小子,正好好久没吃人肉了,咱们一块去吃了他。”

“人族血肉气血强大,吃了能提升咱们实力。”

两人勃然大怒。

自从血剑圣人离开后,他们早将血剑峰当成他们的东西,血剑峰任何的东西都属于他们的,下面管理的小妖仆从,稍有不满就是被他们吃掉。

灵草园是他们最关心的地方。

他们的大哥会炼丹。

而他们实力能提升快,在于吃了大量丹药。

炼制丹药,必须拥有灵草。

他们两个早将灵草园当成私人禁地,胆敢有人闯进去,便将是他们的生死仇人。

灵草园周围布置了一个阵法,一旦触动他们就能第一时间知晓。

“好一个血剑峰,光这里的天地灵气,就培养出如此之多的灵草,正好可以抽时间学习炼丹之术。”

林飞已经喜欢上血剑峰。

之前听血剑峰,感觉不出什么来,一旦踏入血剑峰,山峰上一草一木,皆是具有灵气,成了灵xìng植物,除了宗门之外,恐怕真的找不出类似的地方。

在这种地方修炼,修行速度将会快无数倍,尽管林飞不需要注重修炼,如此浓郁天地灵气好处也是妙用无穷。

林飞四处看着,越看越喜欢。

血剑峰好地方啊,从今之后这血剑峰属于自己的地方。

老子也终于有了自己的地盘。

我的地盘我做主,哈哈哈~~

“小子,谁给你胆子闯进来的。”

愤怒的声音凭空响起。(未完待续。)

热门小说推荐
霍少的闪婚暖妻

霍少的闪婚暖妻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嫁了。陆一语的男友被她亲妹妹抢了,她的建筑设计图被她妈妈转手卖了。就在她因偷卖设计图面临坐牢时,一个她从未敢肖想且权势涛天男人出现了。霍予沉看了看手表,还有半个小时民政局关门,你知道该怎么做。...

大刁民

大刁民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雪中悍刀行

雪中悍刀行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

永夜君王

永夜君王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择天记

择天记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要强求。  这是一个长生果的故事。...

神级文明

神级文明

穿越成了光明神,从此开启招收信徒,发展神国,称王称霸,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