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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秦沫喜欢的类型。
曾经她说过,“苏瑾州,我要练成你那样的字,你的字是天下第一好看。”
不过只是说说,一笔没照着写过。
她说,“你这样的字用来欣赏就够了,没必要我也学会,那得费老鼻子心力,有那功夫不如练练剑。”
但不耽误她喜欢,每每看到他写的字便要夸赞一番。
这刺客还挺“投其所好!”
苏瑾州一个字一个字地重新看那些字:
沫儿,如今可好?如果你看到这封信,大概我已经不在了,明知这样做可能会连累到你,可是我还是控制不住自己!
我决定潜入皇宫去找你,虽说皇宫那么大,我并不知道你住在哪个屋子里,没关系,我慢慢找,一间一间找,如果不幸被当成刺客斩杀,我也无怨无悔,死的离你近些,魂魄也会离你近些。
沫儿,早上匆匆一别,我的心就跟着你走了,此刻你是不是已经回了那个笼子中,在干什么?
我只干一件事,就是想你!
如果,我们早些遇见该多好,五年前,如果那时候遇见,我一定让你幸福地生活在我身边,如果那时侯你我相识,或许如今不会跟只金丝雀一样被关在笼子里。
我该早点遇见你的!
不过,现在也不晚,我会救你出来,如果成功,你我我二人就云游四海去吧。
如果失败,请你记住我,你的生命中曾经出现过我这样一个人。
我不怕死,但怕失败,失败了我就不能活着跟你在一起了,魂魄这事儿毕竟太玄幻。
希望你不会看到这封信。
我把它放在贴身衣服中,希望你永远不要看到。
也希望他不会因此而怪罪你,最好让你去寻找你的自由!
下辈子希望,我们早点遇见,别了,沫儿!
————
苏瑾州看着信上的内容冷笑,白瞎了那一手好字,写的狗屎不是!
秦沫还没睡着,刚熄掉的灯再次被点燃,苏瑾州站在床前,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她。
“怎么了皇上,为何用这种眼神看我?你不会怀疑刺杀宋婉婉的人是我派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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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瑾州把那封“缠绵悱恻”的诀别书扔给她,秦沫接过,嘀咕,“又是一封信?谁写的?不会是你吧?三五天就见一次面,写信干什么?有什么话不能当着面说吗?”
“哇,这字还是一如既往的写的好啊,只是诶,怎么有点不像你的笔迹呢?”
看着看着,秦沫发现不对劲,这信中的内容说的是啥?是不是说她有个相好的?这会儿可能已经死了?
秦沫咻地从床上爬起来,招呼苏瑾州,“走,带我去看看,那个对我情深义重,念念不忘,一见钟情,至死不渝的男子长什么样?”
秦沫虽说不是什么冰雪聪明的人,但还是有一定的推理能力的,大致猜出这写信之人就是刺杀宋婉婉被击毙的刺客。
苏瑾州拽住她,“你就不解释解释?”
“解释什么?”
苏瑾州指着那几个字,“早上匆匆一别”,问道,“原来,今日收工当真是和相好的约会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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