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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藕花福地,难不成要变成一座小洞天?这得花费多少颗神仙钱?这位观主的家底,真是深不见底啊。
陆抬拐入一条小巷子,刚好遇见那位去私塾读书的孩子,曹晴朗。
陆抬停步笑问道:“今天怎么早了些?”
曹晴朗有些脸红,道:“陆大哥,昨天去衙门那边领了些银钱,昨夜儿就特别想吃一座摊子的馄饨,路有点远,就要早些去。陆大哥要不要一起去?”
陆抬笑着摇头,“我不太爱吃这些,你自己去吧。”
曹晴朗告辞小跑离去,停步转身,“对了,陆大哥,我昨天回家路上,给你买了壶酒,就放在桌上了,自己喝啊。”
陆抬点点头。
他是有曹晴朗宅子钥匙的。
曹晴朗转身跑出巷子。
与人言语时,曹晴朗这个孩子,都会特别认真,所以曹晴朗是绝对不会一边跑一边回头说话的。
陆抬走向那栋宅子,开了院门,果然正屋桌上放了一壶酒,七钱银子,对于吃一碗馄饨都要思量半夜的曹晴朗来说,不便宜了。
陆抬拿过了酒壶,拎了条板凳坐在门槛外,手腕一拧,手心多出一只散发出酒酿醇香的小虫子,打开酒壶,将这种名为酒虫的小家伙丢入壶中,然后慢慢等待这壶酒水,以极快速度,沉淀出等同于窖藏、埋放数十年醇厚的美酒口感。
陆抬轻轻摇晃手中酒壶,满脸笑意。
第一次找到曹晴朗,陆抬就开门见山。
“我叫陆抬,陆地的陆,抬起的抬,是陈平安的朋友,一起经历过生死的好朋友。”
当时那个孩子的眼睛,立即亮了起来。
后来陆抬说了些陈平安的事情后。
曹晴朗就喊他陆大哥了。
然后陆抬就有了这栋孤零零宅子的钥匙。
有一次,陆抬笑着问曹晴朗,“你想不想成为陈平安那样的人?”
“想!”
“那想不想比陈平安更好?”
“不想。”
“是不敢想?觉得太难,差了太多?”
“就是不想。”
在那天闲聊之后,拿了钥匙却没有自己开门入院的陆抬,就经常来这边坐着,有曹晴朗身在私塾的时候,也有曹晴朗在家中晨读时分,陆抬一开始会给需要自己开灶烧火做些米粥吃食的曹晴朗,带些精致吃食当早饭,可是曹晴朗吃了两次后,第三次终于忍不住,很一本正经地与陆抬说了些心里话,说他如今领着衙门那边的钱财,学塾束脩,柴米油盐,都够用了。
陆抬耐心听完曹晴朗这个孩子的肺腑之言后,就笑问道:“那以后可就真吃不着这几家百年老店的美食了?不后悔?”
曹晴朗有些难为情,赧颜笑道:“若是真的很嘴馋,实在忍不住,也会跟陆大哥说一声。”
陆抬哈哈大笑,说没问题。
只是在那之后,直到今天,曹晴朗唯一嘴馋的,仍是一碗他自己买得起的馄饨。
所以陆抬今天有些开心。
竟然在藕花福地这么个小地方,给他找着了一个很像那家伙的曹晴朗。
有趣有趣。
陆抬终于觉得这趟藕花福地之游,让自己的心气上生出些劲头来。
回到宅子,莺莺燕燕,环肥燕瘦。院落各处,一尘不染,道路皆都以竹木铺就,给那些婢女擦拭得亮如明镜。
一路上有三位因为陆抬而脱离苦海的婢女,先后与陆抬这位恩公和主人,打招呼。
方式有些奇怪,是些陆抬教她们从书本上搜刮而来的溢美之词。三名妙龄少女本就是教坊戴罪的官宦小姐,对于诗词文章并不陌生,如今古宅又藏书颇丰,所以不难。
所以有人说公子诗词,如初发芙蓉,自然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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