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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被众人看好的裴昀,却并未如传言中那样进入翰林院,成为翰林学士,而是出乎所有人意料地离开了长安,前往陇右战场。边关苦寒,九死一生,旁人听了多少有些唏嘘惋惜。
离别的那一日,晴朗无云。
裴昀潇洒地拍了拍杜清昼的肩膀,说他走了。杜清昼原本想问什么时候再见,却问不出口。还有些话,他也没有说出口。
裴昀仿佛看得出他在想什么,笑吟吟伸了个懒腰:“是送别,又不是送葬,别那么悲凉啦!朝堂虽然华丽,却太过逼仄,我想去看一看大漠的孤烟,长河的落日,喝一口塞北的烈酒,骑一趟彪壮的胡马。”
话虽如此,少年独自走远的背影仍是有些孤单的。
从小一起长大,两人童年曾经对着菊花结拜,说出过“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天天有肉一起分”的誓言,曾经在一个碗里抢过肉,在一张纸上写过诗,在一条河里抓过泥鳅,也一起光着屁股罚抄过作业……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过。
如今却要天各一方——
珠子散了还可以再聚,人分离了呢?
或许,就像年少无忧无虑的时光,再也找不回来。
三
盛夏晚风习习。
素有“天下险关”之称的瞿塘峡口也被染成了金色,江水奔流回旋,险峻高山上还有残破的楼阙。
不远处走来几个人影,一身白衣潇洒飘逸的正是当年的裴探花,旁边还有一个身形笔挺、神色冷峻的青年,是陪戎校尉叶铿然。这些年,他们在战场上经历生死,走过了许多地方,也浪掷了许多同行的时光。
光阴这种东西,似乎很珍贵,但有朋友在身边,你又宁可让它微笑浪费。
从裴昀离开长安,二十年已匆匆过去。奇怪的是,少年的容貌和当初并无多大变化。
在他们前方不远处,还有一个麦色肌肤的俊美少女。山路险峻,少女走路蹦蹦跳跳,姿势有点古怪,像是不大熟练用脚走路似的……她没有像寻常女孩那样梳双环垂髻,而是将长发随意地绑成辫子,圆领胡服长靴,发梢上阳光斑驳,脸上好奇的神态宛如涉世不深的孩童。
“叶哥哥,将军!”少女停在一处地方,朝身后的人欢快地招手,“你们看……好奇怪。”
那是一口杂草丛生的枯井,井壁已经被风雨侵蚀,显出颓败之感。她好奇地用力趴到井口往井里面看:“井里好像有东西!”
裴昀凑到井边,只见里面黑暗幽深,显然是一口枯井。他抬起头来:“太黑了,什么也看不见。”
“人类真是目光短浅。”少女眨了眨眼,得意地捡起地上的一颗石头,朝井里扔下去。
——然后,只听一声清晰而愤怒的“唉哟”声从井里传出来。
“谁,谁乱丢石头?!”
这一刻,裴昀只觉得里面的声音莫名有点熟悉。他好奇地把耳朵贴到井口:“里面的英雄,我们认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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