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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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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手法,都是他学自他的师父闻悲秋。

他第一次见到闻悲秋,是在春风骀荡、繁花盛开的三月。那年他才七岁,不懂事地说闻悲秋的名字过于伤感。闻悲秋脾气性格很好,并未因此恼怒,而是应和道:“是啊,所以我喜欢春天。”

六岁时跟着他娘裴清瑜从陇西来到中原,南下入了江南,辗转到湘水衡山一带的飘渺谷。他们大费周章,在此处安居。抵达飘渺谷那日,是他七岁的生辰,在后来,他成为了闻悲秋的徒弟。

他在那时附和闻悲秋,说:“嘿,师父,我也喜欢春天。”

不知道是因为这声“师父”,还是因为他们一样喜欢春天,让闻悲秋笑出声,高兴地拍了拍他的脑袋,拉着他的手,很是慈爱地看着他。

“年纪小,嘴巴倒是甜得很。”闻悲秋捏着他的脸,打趣道,“是吃了糖吗?”

裴焕生还没来得及摇头,就被他塞了颗糖到嘴巴里。

“唔?”

“以后嘴巴要更甜些才好。”闻悲秋眉眼弯弯,笑得很是温和,“因为你师父我啊,喜欢听甜言蜜语。”

闻悲秋的性子慵懒,和飘渺谷里其他人不同,他每日悠闲自在,看上去不问世事,不关心外边发生了什么,只关心一日三餐吃些什么。

他看上去和权势沾不了边,但却告诉裴焕生,得争些什么,争口气、争份权、争个利。

裴焕生翻了个白眼给他,嘟囔道:“您老自己不争,指望我呢。真不知道有什么好争的……没什么用,这样也很快活。”

裴焕生觉得闻悲秋和望子成龙的父母没什么差。

闻悲秋轻轻笑了一声,仿佛在嘲笑他少年不懂事,未经风吹雨打,不知权势富贵的好。

“焕生,人得往高处去过,手里握过权势,才能蔑视这些。自己没得到过,是没资格评论的。”闻悲秋将手轻轻地搭在他的脑袋上,跟撸猫似的顺着他的毛,“焕生,你还小,得争争。”

裴焕生微微抬头,偷偷看他的眼神,只觉得这双眼里忽然写满了悲伤。他仿佛在担心自己以后把路走得很烂,怕自己以后日子过得不好,怕他太过于穷困潦倒。

“就算不为自己,也得为你娘争争……才不必遭受他人的白眼。”

这句话,点醒了裴焕生。他像是幡然醒悟一样,忽然贪恋起权势富贵。带着对他生父的怨恨,带着对他母亲的保护欲,带着对世人那些闲言碎语的厌恶。

飘渺谷的生活太过于安逸自在,以至于他险些要忘了他是如何跟裴清瑜一起来到中原的了。

十八岁时他毅然离开家,去了京城,的确名震一时。但紧接着,他便名声败坏,被江湖人士指责对自己的毒不负责,别人想要就给了去,只要给钱,谁都可以拿到,实在是危害苍生。

于是二十岁时,他被人追杀,依旧觉得自己没做错。

“不去怪怨用毒的人,而怪我制作出来。难道是我控制了他们的手、他们的心去害人吗?若我能控制,那我真要剁掉你们的手、剜了你们的心。”

他太过于年轻气盛,在京城留名一时,便以为自己已经握住了权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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