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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各种各样的名犬故事流传了开来,养犬的风气渐渐在山城流行了起来,尤其是德牧、藏獒、金毛和雪橇犬这类大型犬种,非常受暴发户们的欢迎。
常明跟风在农村的院里养了一只藏獒和一只德牧。战远也买了一只金毛,不过他实在是没有时间伺候,没过几天,就把金毛送回了爸妈那里,宠物犬也蜕变成了看家护院的看家狗。
战远刚走进常明家的院子,就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一只硕大的藏獒被吊在树上,吴发宪手里握着尖刀,正和常明在一旁抽烟。藏獒腿上滴着血,一个盛满水的大盆正冒着热气。
藏獒的血放干后,战远帮着他们把狗丢进大盆。烫了一会后,三人围坐着,开始清理狗毛。吴发宪手法熟练,明显不是第一次干这个活的。
“怎么还寻思把藏獒给杀了?”战远手上拔着毛,问道。
“这特么养不熟狗,连我都想咬,留着它干啥!”常明恶狠狠的骂道。
“正好很久没吃过狗肉了,这藏獒又大又肥,够咱们好好吃几顿的了。”吴发宪嘴里叼着烟,笑呵呵的说道。
“我刚才给勇哥、刘哥、孙哥和小关他们打电话了,他们一会也都能过来。”常明说。
吴发宪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
“看不出来,吴总居然还会干这活。”战远对吴发宪说。
吴发宪把香烟吐掉后,说道:“小时候家里困难,我要是馋肉了,就会跟着几个哥哥去偷鸡摸狗。一只鸡肉实在太少了,根本不够我们几个塞牙缝的,一条狗倒是能让我们吃好几顿。”
这话一下就引起了战远和常明的共鸣,他们俩也不是有钱人家娇生惯养的孩子,小时候的经历都差不多。战远小时候,也经常干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甚至在一个星期的时间里,就被狗咬过三次。狂犬疫苗他们家买不起,也没有那么多讲究,只能用肥皂把伤口清洗一遍,再把狗毛烧成灰,直接糊在伤口上就完事了。
清理完狗毛,吴发宪换了把菜刀,和尖刀交换着使用。将整只藏獒分解成了腿、狗头和肉。内脏被他往垃圾桶一丢。地上的残留的血迹,被常明用水一冲,一场杀戮就这样结束了。
常明的父亲早已经支起了大锅,狗肉经过开水的炖煮,香气很快就飘了出来。仅存的那只德牧已经忘记了藏獒是它的同类,精神抖擞的叫个不停,似是想讨要一块肉吃。
战远问道:“常明,你家我婶哪去了?”往常每次过来,常明的母亲都会热情打招呼,又是做饭又是聊天的,今天却没有见到人。
常明的父亲撇了撇嘴,说道:“把这条藏獒杀了,她觉得难受,躲在屋里生气呢!”
常明立刻说道:“不认识主人的玩意,留着它干啥?哪天再把你们老两口咬了。趁早把它宰了,省的以后惹麻烦。”
门口传来停车的声音,战远几人看了过去。
孙成海最先走进院子,刘贵林和郑勇慢悠悠的跟了进来,关斌探头探脑的落在最后。
“哎呦,这是杀狗了吧?满院子都是狗肉的香味。”孙成海走到大锅前,打开盖子看了看说。
郑勇和刘贵林也围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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