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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你打算去哪里找熊枭?”
“一直往前走,然后右转,应该会看到一个小湖。我听说熊枭很喜欢吃鱼,所以它们的巢穴很可能就在湖边。”
“是吗?”
这番话听起来还挺有道理的。
“柯布森说得对,我以前也听说过。”
看来只有老金对熊枭一无所知。
事实上,他也只知道熊枭是一种很厉害的魔兽,其他信息一概不知。老金向柯布森详细询问了一番,后者一边嚼着肉干,一边回答道:“熊枭的用处?嗯,除了皮毛,还有羽毛、爪子、骨头、喙、眼球……很多部位都很有用。听说它们的胆汁还是炼金术的材料呢。”
几乎全身都是宝啊。
看来想要赚大钱,就得猎杀这种强大的魔兽。像哥布林、狗头人之类的,就算抓一百只也没什么用。
“不过,我们三个人真的能对付得了一只熊枭吗?”
老金对此表示怀疑。
柯布森敢提出这个建议,肯定是有所依仗的。
以他的性格,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是不会轻易冒险的。
“我听说,通常情况下,三四个经验丰富的剑士联手,就能猎杀一只熊枭。”
“你说的经验丰富,是什么程度?”
“像我这样的水平,应该就差不多了。”
“你这说了等于没说。”
老金心想,就你?
据他所知,如果需要三四个剑士联手才能对付,那熊枭的实力应该在兽人之上。柯布森还说,这一带的熊枭身高都在两米左右。
差不多和老金一样高(都是差不多两米的人,老金也就差20cm而已),那应该可以用蛮力解决。
“别担心,相信我的盾牌。我记得在我老家,有一次,几个民兵联手猎杀了一只熊枭,好像是跑到村子里来了,所以才被杀死的。”
梅丽娅一边烤火,一边拍了拍自己的盾牌。
“说实话,那些民兵的实力也就一般般,既然他们都能做到,那我们三个应该也没问题。”
“嗯……这样啊。”
看来熊枭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
毕竟,人类只要拿上武器,就能爆发出远超一般野兽的力量。梅丽娅和柯布森的话,应该还是可信的。
大不了就让梅丽娅当肉盾,柯布森当诱饵,自己再找准时机,给熊枭致命一击。
有这两个可靠的伙伴,再加上自己的实力,还有什么好怕的?实在不行就放弃,去猎杀其他魔兽。
三人商量了一番后,再次踏上了征程。
“从这边走,就能到湖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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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多久,柯布森就带着他们钻进了一片崎岖不平的密林。老金一言不发地跟在后面。
大约走了半个小时后,
——一股寒意,
突然袭来。
冰冷的空气,仿佛无孔不入,钻进老金的衣服里。
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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