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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若兰的声音里,没有了往昔的温柔,只有傲娇如花猫般的低吼。
李代讪讪的耸了耸,自己单薄的肩膀,羞赧的说道:
“干嘛那么凶嘛!人家只是跟你开个小小的玩笑罢了。”
“何必那么厉害嘛!吓得人家的小心肝,‘噗通噗通’地,都不会跳了。”
还别说,羞涩起来的李代,还真有一种小家碧玉,含羞带怯时的样子。
只不过,让深知其为人的李若兰,一时之间无法适应而已。
见惯了李代指点江山时候的样子,再见到李代弱不禁风的扭捏姿态,是个人,都会觉得恶心。
王爷,若兰求求你,做个正常的人吧。
难道不成魔不成佛,您就不会活了吗?
还未等李若兰出言讥讽,李代连忙正儿八经的说道:
“若兰,突厥人自北方而来,如今又刮的是东南风。”
“你的意思是说,突厥人一定会在那座山的西北面,扎营歇脚喽?”
李代回归了正形,李若兰也不敢逾越了规矩,当即按捺住心中的羞怒,正色说道:
“这是突厥人一直以来的习惯。”
“靠近水源,背风遮阳之地,皆是他们扎营的首选之地。”
李代非常同意李若兰的观点。
习惯总是在不经意间,让人做出下意识的判断。
习惯了用右手写字的人,你递给他一支笔,他一定会伸出右手接过去的。
就像李代选择在这里休息一样。
他还不是因为这里的风景,比起空旷的大草原,多了一些生趣,多了一分美丽吗?
人们贪恋那一份美好,就必然愿意在美好的事物面前停留。
尽管得不到多少,也许只能留下一个画面,一个回忆。
人们也愿意将这份美好,印刻在心间。
好在以后的岁月里,用来证明自己,曾经拥有过。
所以,停留,就是必然的选择。
如此说来,此地还真有可能,成为突厥人的必经之地!
“若兰,走,陪小爷去山那边看看,看看突厥人的坟场,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
自信的男人拥有魔力。
李代虽然还算不上是个真正的男人。
但好歹性别一栏里,写着个男字。
勉勉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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