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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黑暗左手兄的邀请,给起点的读者做点最后致词。没有什么特别的好说,就说点个人心得。风姿的连载将近九年,故事外头比故事里头时间快的作品,怎么样都算是罕见了。
在创作过程中,除了尽力把故事写好,作者面对的最大挑战,就是如何不让故事给人拖戏的感觉了。
但即使是这么注重,还是不可免地招致批评,甚至曾经有人跑来质问说,他的朋友意外死了,死前没看完风姿,这全都是因为作者的错。
唉,被人这么看重,这应该说是作者的荣幸呢?还是作者的不幸?如果这个说法成立的话,那作者出风姿第一集的时候,当时有读者意外死掉的话,那些帐是不是也要一并算在头上?
萝琳写哈力波特的时候,托尔斯金写魔戒的时候,金庸写各部作品的时候,相信都有读者在途中亡故,这些责任都要算成他们的原罪吗?
如果非要这么算的话,那也就只好把这种原罪当成光荣了。
一个优秀作者,应该有创出第二部成功作者的信心,所以想成为好作者,就不应该为钱而拖戏。这是作者出道时候的理念,到现在也不曾变过,不过这一句话说了八年,信的人相信,不信的人就随便吧,作者不是传道人,本来就没必要让每个人都相信。
但对於一路跟随走来的读者,作者有一句感言分享。瘦死的恐龙比马大,有些体积架构太庞大的生物,要观其全貌,它就是会这么大,即使硬要它小下来,它的体积还是很惊人,好比说恐龙,能要求它小得像头猫吗?
虽然不敢自比为巨作,可是要把当初所想的种种剧情与人物交代,就是需要这样的篇幅,这就是风姿的应有体积。
拖戏不拖戏,关键应该不是篇幅,而是其他的东西吧?如果一看到篇幅长,第一反应就喊拖戏,这也未免太肤浅了一点。
即使这么说,还是会被人质疑「如果你真的不求人相信,为何要解释」,这确实让人难以回答。总之,还是一句话,信者恆信,不信者就恆不信吧。
风姿在起点的连载成绩并不好,这点也对黑暗左手兄很不好意思,在此要多谢左手兄与起点的读者支持了。
最后,还是一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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